2017-06-05 星期五
15:35 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校历
教务部通〔2025〕181号
各学部(院):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发布2022、2023级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成绩结转的通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绩结转范围
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根据实践成效认定的创新创业学分。包含:大一年度项目计划、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科和创新创业竞赛、学术论文、专利和著作权、创业实践以及其他经由校区或各学部(院)认可的创新创业活动(详见附件1)。
二、创新学分成绩结转流程
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并满足规定,通过“本研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认定的创新学分,可申请成绩结转。具体流程如下:
1.学生登录本研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在创新学分维护板块,核对已认定的创新学分,确认学分、成绩等信息是否正确。若有异议,请根据文件指引申请修改(详见附件2)。
2.核对无误后,学生点击学分结转申请,经学部(院)审核后,已认定的创新学分成绩将通过虚拟课程正式录入学生成绩单,后续不可更改。
三、重要提醒
1.若已认定的创新创业学分总数超过培养方案要求,学生可自由选择需结转为成绩的创新学分,但不可少于培养方案规定的下限。
2.已认定的创新学分,若无需结转成绩,可提交“变更申请”,将“是否参与结转成绩”变更为“否”,等变更申请审核通过后,再提交学分结转申请。
3.同一赛事获不同级别奖项的,只可结转最高奖项学分,其余级别奖项不可参与成绩结转。
4.2022级已提前申请成绩结转的同学,不可再次申请。
5.创新创业学分采取逐个认定,集中结转的方式。每位同学仅有一次成绩结转申请机会,一经结转,不可更改。建议低年级同学谨慎提交成绩结转。
工作联系人:雷乔治 办公地点:K104
联系电话:0755-86205848
邮箱:leiqiaozhi@hit.edu.cn
附件:
1.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指导意见(2022、2023级)
2.本研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创新创业学分操作说明
教务部教研处
2025年6月30日
(发布人:王丹丹,审核人:邹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