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本科生社会实践学分认定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8 发布者: 浏览量:

教务部通〔202488


各学院、相关单位:

为完善本科生社会实践学分管理制度,现发布本科生社会实践学分认定指导意见(见附件),请各单位知悉并向学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社会实践学分认定和录入的具体工作将另行通知。

工作联系人:李诗源 办公地点:H608

电话:86169623(短号7623

邮箱:lishiyuan@hit.edu.cn


附件: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社会实践学分认定指导意见


教务部教研处  

2024428日  

(发布人:李诗源 审核人:邹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