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8 发布者: 浏览量:

教务部通〔202487


各学院、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本科生创新学分管理制度,现发布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指导意见(见附件)。本次发布的指导意见适用于2022级及之后的本科生,2021级及以前的本科生按照已发布的规定执行,请各单位知悉并向学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创新学分认定和录入的具体工作将另行通知。

工作联系人:李诗源 办公地点:H608

电话:86169623(短号7623

邮箱:lishiyuan@hit.edu.cn


附件: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指导意见


教务部教研处  

2024428日  

(发布人:李诗源 审核人:邹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