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籍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3 发布者: 浏览量:


教务部通2023261

各学院:

按照学校相关安排,现启动2023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籍清理工作。学籍清理工作执行“零”报告制度,请各学院在2023113012:00前提交学籍清理汇总表(附件1)及相关资料,按时将研究生学籍清理结果反馈至教务部。具体要求如下:


一、已达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哈工大研〔2022152号)(以下简称《学籍管理规定》, http://due.hitsz.edu.cn/info/1066/4451.htm)第四十二条“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含一般休学时间):全日制硕士生为4年,非全日制硕士生为5年,博士生为6年,硕博连读、直博生(含硕士生阶段)为7年”,已达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需办理结业或退学手续,处理方式如下:

(一)结业办理

1. 办理流程

填写附件2《研究生结业申请表》,并提供完整合格的成绩单与2张由图片社采集的蓝底两寸照片。

2. 注意事项

1)申请结业研究生可在学校允许的最长学位申请年限内申请答辩,答辩通过后结业证换发毕业证,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其中博士研究生结业后,如继续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需最迟在满申请学位最长年限前两个月(春季入学博士为1月、秋季入学博士为7月)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外审,并于满申请学位的最长年限的当月(春季入学博士为3月、秋季入学博士为9月)通过博士学位论文正式答辩,逾期将不再受理。

2)研究生申请学位的最长年限:硕士生为6年,硕士起点的博士生为8年,硕博连读、直博生(含硕士阶段)为9年。


(二)退学办理

根据《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八、三十九条,主动退学的研究生需提交退学申请,其他原因开除学籍和自动退学的则按相应处理手续办理。

1.主动退学:填写附件3《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退学申请表》,经导师、学院审批通过后提交教务部,并登录本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本部系统”, http://yjsgl.hit.edu.cn/common/login)点击退学申请并确认。若需办理肄业证书,请同时提交2张由图片社采集的蓝底两寸照片。

2.自动退学:学院需对照相关条款做好事前告知,学生有异议应充分听取学生意见。学院确定属于应予自动退学情况后,填写附件4《研究生自动退学处理告知单》(学生版)和附件5《研究生自动退学处理告知单》(导师版),分别发送学生及其导师,履行退学的事后告知程序:

1)学生告知单应直接送达学生本人签字回收,学生拒绝签收的,以留置方式送达;已离校的,采取邮寄方式送达,也可以使用微信等方式告知,需要留好告知及对方回复等联系沟通的全过程佐证信息;实在难于联系的,利用学院(学部、校区)网站等平台以公告方式分人分批送达。

2)《研究生自动退学处理告知单》(学生版)签字原件或相关线上送达、网上公告佐证材料(线上和公告送达佐证材料需负责人核实后加盖公章)应提交至教务部,并报送校本部研究生院。


二、已达基本学习年限的研究生

根据《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硕士生为2-3年;博士生为4年;硕博连读、直博生为5,各学院应及时整理核实已超基本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名单,并提醒学生申请结业或延期答辩。如硕士生入学满3年,博士生入学满5年(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自硕士阶段起算满6年),则需填报延期答辩申请或办理结业,未及时办理的将视为放弃答辩资格。延期答辩申请要点如下:

延期答辩审核表填写要求请查看《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管理的通知》(http://hitgs.hit.edu.cn/2023/0608/c17450a318251/page.htm)。博士生需登录本部系统http://yjsgl.hit.edu.cn/common/login  ),上传本人签字的附件6《博士研究生延期答辩审核表》。硕士生应根据各学院安排线下填报附件7《硕士研究生延期答辩审核表》答辩延期时间不得超过最长修业年限,即春季博士延期时间不超过应当年份的31日,秋季博士及硕士延期时间不超过应当年份的91日。延期答辩申请审核表需通过导师审核,由研究生学位培养管理岗组织审批(硕士:0755-26407831 博士:0755-26032560)。


三、有关说明

(一) 学籍清理对象包括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各学院需认真核对名单并进行研判,确保不漏一人。另外请重点关注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生(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因故转为硕士培养的研究生到期情况,及时做好清理。

(二)考虑博士学籍清理的复杂程度,教务部提供超期博士研究生参考名单,各学院在此基础上进行核对,如有放弃学籍的应及时办理退学手续。

(三)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对毕业、结业、退学的研究生,自相应批准之日起,学生在籍状态自行终止,终止后学校对其行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学生应于终止学籍之日起两周内办理离校手续(《离校通知单》下载网址:http://due.hitsz.edu.cn/info/1068/3617.htm )。

(四)《学籍管理规定》适用于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

 

 

                                                      教务部

                                                  20231123

                                   (发布人:孔丽霞   审核人:邹虹)


附件:

1.2023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籍清理汇总表》

2.《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退学申请表》

3.《研究生结业申请表》(20239月更新版本)

4.《研究生自动退学处理告知单》(学生版本)

5.《研究生自动退学处理告知单》(导师版本)

6.《博士研究生延期答辩审核表》(研究生系统在线申请模板)

7.《硕士研究生延期答辩审核表》(线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