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1年秋季学期本研新生入学照片采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6 发布者: 浏览量:

教务部通﹝2021150

各学院:

校区拟于2021917日至918教学楼T2一楼大厅组织新生入学照片的统一采集工作。此次采集的照片将用于学生学籍相关证明、学籍卡片、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报名等业务办理。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加对象

2021年秋季学期在深圳校区报到注册的全体本研新生,含第二学士学位本科生、留学生,以及非全日制博士生2021年春季及之前入学的本研学生无需参加)。

二、时间安排

日期

时间

培养层次

学院

人数

9

17

18:30-19:00

研究生
(硕、博)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156

19:00-19:50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247

19:50-20:20

理学院

124

9

18

8:30-9:00

本科生

建筑学院(39)、经济管理学院(87)

126

9:00-9:5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55

9:50-10:30

理学院(177)、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33)

210

10:30-11:10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机械、电气、能源

201

11:10-12:00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自动化

261

13:30-14:20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66

14:20-14:40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66

14:40-15:20

研究生
(硕、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15

15:20-16:20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301

16:20-16:50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154

16:50-17:30

建筑学院(65)、经济管理学院(73)、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7)、空间科学与应用技术研究院(29)

174

注:上表人数不含第一学年在校本部报到学习的硕士生。

三、具体要求

(一)现场组织:为避免拥挤,请学生按照规定时段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场拍摄。学生在进行身份证扫描读取后,领取现场生成的个人摄影号,并严格按照个人摄影号排队采集,以防止发生图不对人的情况。(入学照片采集无需缴费、签名)

(二)拍摄要求:拍照背景为天蓝色,上衣颜色请尽量避免与背景色相近,如下图所示。


(三)其它事项:本次入学照片采集由黑龙江省教育厅相关部门统筹安排的图片社进行拍摄,原则上所有新生均应参加。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需履行请假手续,至少于拍摄前两天交教务部备案,并于926日前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提交符合规格的电子照片给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确认电子照片、学生本人与身份证照片三者一致后,以学院为单位汇总给教务部(本科生照片交张老师,26624798;研究生照片交卢老师,86161730),否则将影响学生学籍卡归档与四六级报名工作。

学生自行提交的电子照片要求:浅蓝色底、正面免冠、露出眉毛和眼睛;无逆光、无PS、无美颜处理;图像大小60 -200KB之间;像素高640 px,宽480 px;格式为.jpg;以身份证号命名。

请同学们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并按时参加。

特此通知。


教务部

202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