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实践学分认定指导意见Q&A

发布时间:2024-05-17 发布者: 浏览量:

近日,教务部发布了本科生社会实践学分认定指导意见(http://due.hitsz.edu.cn/info/1487/5614.htm),适用于2022级及之后的本科生。针对大家关心的一些问题,教务部将在本文中进行整理和解答。

1.我如何拿到社会实践学分?

获得社会实践学分的途径主要有2种:

(1)选修社会实践相关的课程,包括校区“社会实践课”门类下的课程和其他课程,课程代码均以“SOPR”开头。

校区“社会实践课”是专门设置的课程门类,由教务部统一征集和认定。

其他课程包括各专业培养方案明确可以获取社会实践学分的课程(通常由各学院或专业自行开设),以及其他非常规开设但经教务部认定可获取社会实践学分的课程。

2)开展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具体形式不限。

注:通过选课获取社会实践学分,课程的学分数和成绩自动转为所获的社会实践学分数和成绩,不需要额外操作;通过实践活动获取社会实践学分,需要进行单独认定。

2.选课和实践活动获得的社会实践学分作用是一样的吗?

    两种途径认定的社会实践学分具有同等效力,都计入学生的总社会实践学分中。

    3.社会实践学分有成绩吗?

    按照校区目前的成绩管理规定,社会实践学分以百分制成绩记载。

4.指导意见中没有说明实践活动认定学分的具体标准(比如认多少学分、成绩怎么评定等),是需要学院自己规定吗?

社会实践学分认定指导意见是框架性的意见,没有给出具体的认定标准,需要学院自行制定细则,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后报教务部备案。

5.社会实践学分有上限吗?

    校区层面未对每个学生可以获得的社会实践学分数设置上限。

6.我去年暑假参加了学院的社会实践团,这个学期又参加了南山区的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学分可以累加吗?

    开展多项社会实践活动可累加认定学分。

    7.认定社会实践学分需要交实践报告吗?

    实践活动考核评价的具体方式由学院的细则规定。

    8.什么时候可以认定社会实践学分?

在毕业预审前,社会实践学分的具体认定工作由学院自行安排,但暂时不录入成绩单;临近毕业预审时,教务部会通知将已认定的社会实践学分和成绩一次性通过虚拟课程正式录入学生成绩单。

目前本研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正在开发社会实践学分模块,后续将会使用这一模块进行社会实践学分的认定和记录,具体请待后续通知。在此之前,学院可根据需要,自行安排以其他方式先进行一部分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