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级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成绩结转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30 发布者: 浏览量:

教务部通〔2025181


各学部(院):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发布2022、2023级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成绩结转的通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绩结转范围

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根据实践成效认定的创新创业学分。包含:大一年度项目计划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科和创新创业竞赛学术论文、专利和著作权、创业实践以及其他经由校区或各学部(院)认可的创新创业活动(详见附件1

二、创新学分成绩结转流程

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并满足规定,通过“本研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认定的创新学分,可申请成绩结转。具体流程如下:

1.学生登录本研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在创新学分维护板块,核对已认定的创新学分,确认学分、成绩等信息是否正确。若有异议,请根据文件指引申请修改(详见附件2)。

2.核对无误后,学生点击学分结转申请,经学部(院)审核后,已认定的创新学分成绩将通过虚拟课程正式录入学生成绩单,后续不可更改。

三、重要提醒

1.若已认定的创新创业学分总数超过培养方案要求,学生可自由选择需结转为成绩的创新学分,但不可少于培养方案规定的下限。

2.已认定的创新学分,若无需结转成绩,可提交“变更申请”,将“是否参与结转成绩”变更为“否”,等变更申请审核通过后,再提交学分结转申请。

3.同一赛事获不同级别奖项的,只可结转最高奖项学分,其余级别奖项不可参与成绩结转

4.2022级已提前申请成绩结转的同学,不可再次申请。

5.创新创业学分采取逐个认定,集中结转的方式。每位同学仅有一次成绩结转申请机会,一经结转,不可更改。建议低年级同学谨慎提交成绩结转。


工作联系人:雷乔治 办公地点:K104

联系电话:0755-86205848

邮箱:leiqiaozhi@hit.edu.cn



附件:

1.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指导意见(20222023级)

2.本研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创新创业学分操作说明

教务部教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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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王丹丹,审核人:邹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