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2017级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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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
为全面掌握2017级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获取情况,现开展17级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统计审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2017级需要登记创新教育学分的本科生。
二、统计要求:自入学之日起至今,获得符合各专业培养方案对创新教育学分要求的各项成果均可进行申报。
三、统计时间: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7月10日。
四、审核流程:由2017级本科生向所在学院提交创新学分审核证明材料,各学院按照培养方案中认定的范围及标准,对学生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并填写《创新教育学分汇总表》(见附件)。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2017级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的统计审核工作,并统筹计划各年级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工作,引导学生了解重视创新教育学分,确保各年级本科生顺利获得创新教育学分。
请各学院于7月10日17:00前,将17级创新教育学分汇总表纸质版(需经教学院长签字)及电子版交至教务部,同时请部分未上交16级创新教育学分汇总表纸质版的学院将材料一并交至教务部。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部孙巍联系,电话:21539293。
教务部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