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8 发布者: 浏览量:

教务部通﹝2021﹞75号

各学院: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不断提升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提升人才培养成效,学校每年组织开展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优工作。现将2021年度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范围

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二、评优条件

1. 选题科学,调研论证充分,论文撰写质量较高,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与教学要求;

2. 能够较好地体现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综合应用;

3. 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独到见解,或具有一定的实践应用(参考)价值;

4.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优秀。

三、评优名额

全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总名额为20,各学院评优名额依据2017级在籍人数进行测算,具体如下:

序号

学院

名额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5

2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3

3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5

4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3

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

6

经济管理学院

2

合计

20

四、评优程序

1. 学院根据评优条件,按规定名额约150%的比例确定评优候选人,并组织评优候选人集中答辩。经学院答辩委员会评选、审议后,确定本单位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推荐名单,并在推荐评优学生的《毕业答辩记录表》填写优秀评语。

2. 学院公示推荐名单(至少3天),无异议后,于6月16日17时前将以下材料交至教务部:

(1)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推荐名单(见附件,需电子版、签字后的纸质版);

(2)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纸质版);

(3)毕业答辩记录表(复印件一份)。

3. 教务部复核学院提交的相关材料,确定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获奖名单,并予以公示。

五、表彰奖励

公示无异议后,教务部为获得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及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并制作年度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选集。


联系人:王梦竹

联系电话:86237681

电子邮箱:wangmengzhu@hit.edu.cn


教务部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