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深圳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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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通﹝2024﹞27号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资助与管理办法》(附件1)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24年度深圳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检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2023年批准立项的8项课题需参加中期检查(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
二、评审材料
(一)填写《深圳市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3)并提交PDF电子版;
(二)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中期或有其他变更需求的项目,需填写《深圳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4)向市规划办提出书面申请。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变更的课题,将不予结题。
三、工作流程
(一)项目负责人填写相关材料,于2024年4月1日15:00前,将PDF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panhaiyan@hit.edu.cn或通过有度发送,邮件主题为:市规划课题中期检查_学院_主持人姓名;
(二)教研处将组织专家对项目材料进行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教研处公布中期检查结果;
(四)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材料后,按要求重新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教研处会统一将材料提交至市规划办。
工作联系人:潘海燕,电话:26035079,邮箱:panhaiyan@hit.edu.cn,办公地点:H-608。
附件:
1. 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资助与管理办法
2.深圳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检查名单
3.深圳市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
4.深圳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教务部教研处
2024年3月7日
(发布人:潘海燕,审核人:邹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