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2023年度校内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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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通﹝2024﹞20号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2023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校区现开展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项目校内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0年及以前立项的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名单详见附件2)。
二、结题验收要求
参加验收的项目要结合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根据建设实际情况填写验收登记表,并提供成果实证材料,实证材料须按照验收登记表中填报内容的先后对应编辑并做好目录,便于专家评审时查阅。
三、结题验收程序
1. 教师填写结题验收材料
各项目负责人对照立项申报书,填写《验收登记表》(见附件3),提交《验收登记表》电子版及签字纸质版1份、佐证材料(请整理为一个PDF格式的文件)电子版及立项申报书电子版。
2. 所在单位审核
所在单位审核后汇总项目结题资料,将电子版和签字纸质版于2024年3月12日17:15前提交至教研处。
3. 专家评审
教研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答辩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 系统填报
校内结题验收通过后,项目负责人还需登录“广东省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上传相关结题验收材料,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工作联系人:潘海燕,电话:26035079,邮箱:panhaiyan@hit.edu.cn。
附件:
1.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2023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
2. 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名单
3. 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
教务部教研处
2024年3月5日
(发布人:潘海燕,审核人:邹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