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9-14 发布者: 浏览量:

教务部通﹝2022179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关于评选表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文件要求,校区开展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申报推荐工作。经过集体/个人申、专家评审及投票,拟推荐马克思主义学院参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王凤灵(王巍)参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现对拟推荐集体和个人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2914-921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教务部反映。

工作联系人:苏悦,0755-26925341(短号6246),suyue@hit.edu.cn,办公地点H608


教务部    

2022914

(发布人:苏悦,审核人:邹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