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5 星期五
15:35 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校历
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学习、实践、探索和创新的教学过程,是提高和体现本科教育质量的关键环节之一。为规范过程管理,不断提高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校教发﹝2014﹞121号),结合深圳校区实际情况,针对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工作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由选题、开题检查、中期检查、结题验收(论文评阅)和答辩等环节组成,有关要求如下:
第一条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一)选题要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教学要求,研究内容应体现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的应用,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系统的科研训练。
(二)选题应有一定的先进性、实用性和创新性,尽量与工程实践、科学研究、经济发展相结合,体现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学生参与科研课题或实际项目,可激发科研兴趣和热情,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培养创新意识和能力。
(三)贯彻“以学生为本”的人才培养理念,在体现专业培养目标的基础上,鼓励选择与学生就业、深造、兴趣相关的题目,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和创新潜能。
(四)题目的深度、难度和工作量要适当,要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使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经过努力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又留有充分发挥、扩展的空间;要引导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知识和技能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有适当的阶段性成果。
(五)由多个学生共同参加的项目或与研究生协作进行的课题,必须明确每个学生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以保证每人都受到较全面的训练,具有各自的特点(避免若干人同一个题目)。
(六)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一般由指导教师填写《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说明意义、目的、要求、主要内容和技术指标及进度安排,由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审查,通过审查后由组长签字,存学院备案。
(七)学生在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可由外单位拟定课题,但审题工作需按第6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和把关,评分标准按校区规定执行。
(八)选题、审题工作应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前完成。任务书一经确定,原则上指导教师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指导教师须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原因,由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审批。
第二条 毕业设计(论文)开题
(一)由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组织对每个学生的课题前期准备情况进行开题检查,每组专家至少由3位助理教授/讲师/实验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
(二)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撰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以下简称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字数应在3000字以上,内容包括:课题背景及研究的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分析,主要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案,进度安排及预期目标,已具备和所需的条件和经费,预计困难及解决方案,主要参考文献等内容。
(三)学生参加开题检查的要求:
1.检查前,学生必须提供开题报告。开题报告要经导师审阅并在《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检查记录表》(以下简称开题检查记录表)上签字。
2.要求学生做5-10分钟PPT汇报(应重点阐述课题意义、研究现状、主要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案),回答提问5分钟。
(四)开题检查组的工作要点:
1.检查学生是否按照任务书要求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方案论证是否可行、工作量是否适宜,文献是否充足;学生对课题内容和要求的理解是否深入、进度是否得当、基础条件是否具备等;
2.检查小组根据任务书、开题报告及学生开题情况给出评分,要认真填写《开题检查记录表》;
3.秘书记录每个学生答辩的情况和问题,开题检查后将任务书、开题报告、开题检查记录表收齐、存档。
(五)开题检查不通过者须在一周内重新开题,第二次开题检查仍未通过者,毕业设计(论文)需重修。
第三条 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
(一)由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组织对每个学生的课题完成情况进行中期检查,每组专家至少由3位助理教授/讲师/实验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
(二)学生撰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报告》(以下简称中期报告),内容包括:课题主要研究内容及进度,已完成的研究工作及结果,后期拟完成的研究工作及进度安排,存在的困难及解决方案,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
(三)学生参加中期检查的要求:
1.检查前,学生必须提供中期报告,报告要经导师审阅并在《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记录表》(以下简称中期检查记录表)上签字。
2.中期检查以答辩形式进行,学生做10-15分钟PPT汇报,回答提问5-10分钟。学生在介绍论文工作情况时,应借助多媒体、挂图等,阐述自己目前已完成的研究工作(已取得的成果),拟完成的研究工作(预期获得的成果);如期完成整个论文工作的可能性,存在的困难及解决方案,后期工作计划等。
(四)中期检查小组的工作要点:
1.检查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的表现:学生是否按计划完成规定工作,如期完成整个论文工作的可能性,回答专家问题情况。
2.检查教师的指导工作情况。
3.检查小组根据中期报告及检查答辩情况给出评分,并对学生的工作进行认真评议。对完成工作量较少、阶段成果不明显的论文要督促其加快工作进度;对存在问题较严重或困难较大的,应要求其导师及早调整方案,做出适当处理。检查小组要认真填写《中期检查记录表》。
4.秘书记录每个学生答辩情况和问题,中期检查后将中期报告和中期检查记录表收齐、存档。
(五)中期检查位于后5-10%和未参加中期检查者,须在两周内进行二次中检。二次中检未通过者,毕业设计(论文)需重修。
(六)各学院、专业应加强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后期管理工作,导师要加强对本科生后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指导,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第四条 结题验收(论文评阅)
(一)由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组织指导教师和有关教师成立结题验收(论文评阅)组实施检查,并在《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结题验收(论文评阅)记录表》(以下简称结题验收(论文评阅)记录表)写验收意见。
1.现场验收毕业设计、图纸等成果,演示实验结果或运行软件,检查实验数据是否完备、可靠;
2.检查学生是否按毕业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全部工作。
(二)指导教师应对学生整个毕业设计(论文)中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研究水平进行全面评价,填写《结题验收(论文评阅)记录表》。
(三)每篇毕业设计(论文)要指定除指导教师以外的至少一位教师(应为助理教授/讲师/实验师及以上职称)评阅。评阅教师根据论文撰写情况填写《结题验收(论文评阅)记录表》。
(四)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综合结题验收(论文评阅)组、指导教师及评阅教师的意见,给出是否允许参加答辩的最终意见。
(五)对结题验收(论文评阅)中毕业设计水平和论文质量排在专业后5-10%的学生(不含验收不合格学生),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要组织安排集中答辩。在集中答辩之前进行论文重复率的联网检测,检测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答辩,视情况给予延期答辩、重修、不授予学位等处理。
(六)结题验收(论文评阅)不合格(即未获得答辩资格)的毕业设计(论文)要申请进行延期答辩,直到合格后方可参加由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组织的答辩。
第五条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一)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成立答辩小组,每个答辩小组至少由5名具有助理教授/讲师/实验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其中至少有2人具有高级职称,学生和指导教师尽量不要安排在同一个答辩小组),设答辩小组组长一人,主持答辩工作。需聘请校外人员担任答辩小组成员时,由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审批。
(二)答辩现场环境整洁,气氛严肃,师生衣着端庄。
(三)答辩小组采用协商或投票方式给学生评定答辩成绩。一个专业分设几个答辩小组时,要统一标准、统一考虑。答辩过程中,教师不得给予学生引导、提示,或替学生回答问题。
(四)学生参加毕业答辩的要求:
1.学生必须在答辩前3天,将毕业设计(论文)成果材料(毕业论文、图纸等)和《结题验收(论文评阅)记录表》提交至答辩小组,《结题验收(论文评阅)记录表》无评语、缺少签字的不允许参加答辩。
2.每个学生的答辩时间在25分钟左右,其中学生做15-20分钟PPT汇报,回答问题5-10分钟。
(五)教学秘书统一收齐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电子版,报送至教务部进行论文重复率检测。
(六)答辩小组根据答辩情况、论文、图纸等成果填写《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表》,做好答辩记录,给出答辩评语和成绩。
(七)答辩后,学生根据提出的问题修改论文等,秘书负责材料归档。
(八)学院根据校区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要求,进行选拔、推荐。
第二章 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与保存
第六条 学院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全过程进行组织管理及检查,负责审批答辩小组名单。
(一)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检查内容
1.各环节是否规范有序,记录、资料是否齐全完备;
2.教师的指导情况、学生完成工作情况;
3.问题的处理和解决建议。
(二)答辩小组的职责
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的检查要成立答辩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落实工作整体进程;秘书负责做好各环节准备工作(安排学生答辩顺序、提前准备好软件和PPT),做好记录,整理存档材料。
第七条 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和要求
(一)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本科生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经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审批后,报教务部备案(因校际协议在国(境)外高校交流的学生不需提交申请)。
(二)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建议以校内指导教师为主、外单位人员为辅的方式进行学生的指导工作。校内指导教师要严格要求、及时检查,不能放任自流。
(三)获准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须按照校内要求参加各环节,若无法回校参加开题检查等环节,可按照专业的安排通过视频进行检查和汇报。因校际协议在国(境)外高校交流的学生,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校内各环节的,应由学生提出申请,经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审批后,报教务部备案。
(四)有关毕业设计(论文)安全和保密问题由学院、学生和对方单位协商,并签订相关协议。
(五)校外毕业设计(论文)发生的费用,参照校内毕业设计(论文)经费标准,校区不再另行拨付,不足部分由学院、学生和对方单位协商解决。
第八条 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材料的保存
(一)学院要在毕业生离校前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材料归档工作,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要保证两种归档材料的一致性。
1.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中期报告、《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记录表》及其他相关纸质材料,由学院以学生为单位建立毕业设计(论文)档案袋,送交校区档案与校史馆保存,保存期不低于5年。
2.毕业设计(论文)的电子版由学院永久保存。
3.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装订合集由学院送交校区档案与校史馆永久保存。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终稿应按封面、内封(扉页)、中文摘要、外文摘要、目录、论文正文、参考文献、原创性声明、致谢、附录(可选)等顺序装订。
(三)《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记录表》包括: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开题检查记录表、中期检查记录表、结题验收(论文评阅)记录表、毕业答辩记录表。
第三章 附 则
第九条 校区不同专业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的要求和做法不尽相同,各学院可参照本细则制定适合学院各专业特点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并报教务部备案。
第十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教务部。未尽事宜参考《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