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批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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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广大教师积极投入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工作,表彰在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中做出贡献的教师,学校决定开展第一批 “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忠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积极投身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组织指导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的我校教师。
二、申报条件
自2016年9月至今,指导大一年度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科竞赛、创业孵化,开设创新研修课、创新实验课等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取得的成果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指导学生大一年度项目并在学校优秀项目评选中获得一等奖;
2. 指导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3.指导学生参加各类高水平科技创新竞赛,获省级及以上奖项;
4.指导学生申请发明专利,并被受理或已授权。学生为第一、第二申请人,指导教师为申请人之一;
5. 指导本科生发表高水平论文。学生为第一、第二作者,指导教师为作者之一;
6.指导学生创业实践并取得一定成绩;
7.开设高水平创新创业课程并取得优秀效果。
三、评选及奖励办法
1.申请者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将相关支撑材料一并提交学院(含实验与创新实践教育中心,下同)。支撑材料包括:指导竞赛获奖需提供获奖证书;发表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发表在网络上的论文需提供论文全文及链接;发明专利需提供专利授权证书或被受理的证明材料;指导学生创业实践需提供创办企业营业执照及股权结构、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2.各学院组织材料审核,可在学院范围内组织初评,鼓励设立院级奖励。每个学院推荐校级参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全职教师数的5%,排序后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申报表》需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学院党委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与支撑材料形成一个PDF文件。
3.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申报材料,确定获奖名单,公布结果。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于11月6日前,将每位申请教师的《申报表》、支撑材料扫描文件及《推荐表》电子版统一发至指定邮箱。《申报表》(不含支撑材料)及《推荐表》的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教务部。
联系人:范鑫,联系电话:86169623。
邮箱:fanxin@hit.edu.cn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
2.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
教务部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