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30 发布者: 浏览量:

教务部通〔2025145


各学部(院)、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校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立项和结题验收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立项推荐

请各学部(院)、相关单位从本学年立项的校级大创项目中遴选优秀项目进行推荐,并填写《国家级与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表》(附件1,以下简称《立项推荐表》)。同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以学部为单位推荐。各单位可推荐的国家级、省级项目限额详见附件2

(二)同一项目不得同时推荐为国家级和省级项目。

(三)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主持一项国家级或省级大创项目,同一学生作为多个项目负责人申报的,视为无效。

(四)优先条件

1.优先支持与专业相关度高、有鲜明创新理念或技术的项目;

2.优先支持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粤东西北地区均衡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密切相关的项目;

3.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与粤港澳大湾区产业、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与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结合紧密的项目;

4.优先支持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的团队协作项目;

5.优先支持依托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开展的项目。

教务部将视推荐情况进行遴选,确定国家级与省级项目推荐名单。

二、 结题验收

请各学部(院)、相关单位对照尚未在国家级大创平台完成验收的国家级与省级大创项目清单(附件3),并将其中2024-2025学年内确认通过结题、结题验收未合格或终止的项目(包括本学期确认的项目),填入《国家级与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4,以下简称《结题汇总表》)中。

三、 其他说明

推荐和验收项目填写的信息(项目名称、成员、指导教师等)须与校内的项目信息保持一致,不得擅自修改。

四、 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将《立项推荐表》、《结题汇总表》电子版于20256317:00提交至教务部。


工作联系人:雷乔治 办公地点:K104

电话:0755-86205848

邮箱:leiqiaozhi@hit.edu.cn


附件:

1.国家级与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表

2.国家级与省级大创推荐限额表

3.国家级大创平台尚未完成验收的国家级与省级项目清单

4.国家级与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教务部教研处

2025530

(发布人:王丹丹,审核人:邹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