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春季学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2 发布者: 浏览量:

教务部通202287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2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附件1)等文件要求,参照《哈尔滨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附件2),现将2022年春季学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立项申请

(一)立项原则

     大创计划是项目学习计划的延续,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学习、重在过程的原则,按照自由申报、公平评审、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程序,重点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的项目。

(二)项目类型

大创计划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实验条件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报告撰写等工作。

2.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项目负责人须为本科生,成员可包括研究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真实创办企业并实现有效运行。

(三)申报要求

学校2019级、2020级本科生均可参与本次大创计划申报,鼓励学科交叉,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联合申报。鼓励曾参与大一年度项目计划的学生申报。每人限主持或参加一个项目,不得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正在承担(含主持和参加)计划项目的学生不能再申报新项目,参加本次结题的学生可一并参加新项目的立项申请。

申请者以项目团队的形式申请项目。团队实行负责人制,人数一般35人。项目申请人须选择一名相关专业的教师作为指导教师。

(四)经费资助

校区将对校级项目给予3000-5000元经费支持。

(五)申报程序

1大创计划项目负责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选题、文献调研、项目方案论证等立项工作,项目负责人登陆本研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进入大创项目申报界面,填写项目申报信息,并按照模板上传立项申请书(附件2)。

2.各学院组织专家以答辩方式进行项目立项评审,评审后由各学院教学秘书登陆本研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填报项目立项评审结果,全部通过后自动流转至教务部备案。

二、中期检查

1.中期检查要求:已经通过立项且工作量饱满、达到中期研究目标的项目可提交《中期检查报告》(附件4)并参加中期检查。

2.中期检查是大创计划过程管理的必要环节,不参加中期检查的学生团队视作放弃项目。中期检查未通过的,由学院视情况再次组织中期检查并报教务部备案。

3.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需更换项目题目、更换项目人员、申请项目延期、申请项目中止等异动情况,应在中期检查时提出,中期检查结束后不允许再进行变更。

4.项目执行期内不允许无故终止项目研究,由于无法克服原因决定中止项目研究,项目终止后,项目组成员在项目终止后下一批项目立项时,不予以支持。

三、结题验收

1.结题验收要求:研究工作取得预期成果、且已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可提交《项目验收书》(附件5)并参加结题验收。

2.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按计划结题而延期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提出延期申请,原则上每个项目只能申请一次延期,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四、国家级、省级项目推荐

各学院需参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2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要求,从2022年立项的校级项目(含本次新立项项目)中遴选优秀项目进行推荐,并完整填写《国家级与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导入模板》(附件6)。教务部将另行组织评审确定国家级及省级项目推荐名单。

五、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于63日前完成本次春季学期大创计划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及国家级、省级项目推荐工作。

(一)未使用本研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立项的项目

参与中期检查的,由项目负责人向学院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如有异动则同时提交相关异动申请表格(附件7

参与结题验收的,由项目负责人向学院提交《项目验收书》,如需延期则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表及项目进展报告》(附件7),详细阐明延期的缘由。

经学院评审后,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汇总表》(附件8)、异动申请表格、《延期结题申请表及项目进展报告》提交至教务部。

(二)使用本研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立项的项目

请按照操作手册(附件9)通过本研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完成立项申请、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及异动相关操作。

(三)原则上除2022年项目外,所有在研项目,达到阶段检查或验收标准的,均需参加本次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

(四)国家级、省级项目推荐

请各学院将填写完毕的电子版《国家级与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导入模板》提交至教务部。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部联系。

联系人:范鑫,电话:86169623


附件: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哈尔滨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

4.中期检查报告

5.项目验收书

6.国家级与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导入模板

7.项目异动相关表格

8.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汇总表

9.操作手册


 教务部

2022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