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5 星期五
15:35 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校历
教务部通〔2025〕91号
各学部(院)、相关单位: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大一年度项目计划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开展2024级本科生大一年度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对象
2024级本科生大一年度项目计划已立项项目。
二、中期检查要求
(一)提交报告
项目负责人登录“本研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1),提交中期检查报告(模板见附件2,也可从系统中下载),中期检查报告内容包括:课题的进展、初步的实验情况、遇到的困难、最终确定的总体方案、下一步的工作计划等。
(二)组织评审
项目管理学部、单位(以下统称“学部”)负责本学部项目中期检查的组织、评审;项目组应认真撰写中期检查报告,并由指导教师查阅中期检查报告和听取项目负责人关于课题进展情况的汇报,对项目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并给出中期检查结果。
项目团队需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https://cy.ncss.cn)成功报名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后期方可予以结题。
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出以下三种处理意见:改进后可继续执行;提出警告、观察后再定继续执行或终止;终止实施。
不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组视作放弃项目。
三、项目异动和终止
在中期检查结束前,如需办理更换项目题目、更换项目人员、申请项目终止等异动,可由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中提出申请,提交指导教师审核。
中期检查结束后不允许再进行变更,请各项目组务必确认项目题目、成员等信息是否正确以及项目是否继续进行,并按需及时办理异动,后续的成果认定等工作原则上以系统中记载数据为准。
四、时间安排
请各学部于2025年7月21日前完成中期检查工作,并在系统中完成所有相关流程及异动操作。
工作联系人:雷乔治 办公地点:K104
电话:0755-86205848
附件:1.操作手册
2.大一年度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教务部教研处
2025年4月8日
(发布人:王丹丹,审核人:邹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