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8 发布者: 浏览量:

教务部通〔2024〕204号


各学院、单位:

为进一步丰富校区创新创业教育资源,现启动2024年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类型

校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包括创新研修课、创新实验课、竞赛指导类课程、创业指导课和创新创业通选课。各类课程介绍详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课程内容

所申报课程为单独设立的选修性课程,鼓励理论与实践结合,鼓励授课内容交叉融合、宽口径,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招收学生,使尽可能多专业的学生受益。

创新创业通选课应适合各个年级学生选修;其他类型课程原则上应适合大二及以上学生,或在相关领域具备先修知识储备的大一学生选修。

(二)课程设置

课程任务量设置遵循“少而精”原则,总学分不超过2学分,学生选修课程并通过考核后可获相应创新学分。其中,理论课或以理论课为主的课程每16学时计1学分,以实验为主、理论课为辅的课程或单独设置的实验课每24学时计1学分。

(三)课程团队

课程团队规模建议不超过3人,其中应指定1校内教师担任课程负责人。负责人建议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较丰富的授课经验,需要承担该课程授课任务。

鼓励有企业经历的教师参与授课;鼓励校内教师联合不同学科专业的优秀教学、科研、工程技术人员或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业的优秀人才组建教学团队。课程团队中的校外人员原则上须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技术或管理职称,在其他高水平院校讲授过类似课程者为宜。

(四)限制申报情形

存在以下情况者,不得以负责人身份申报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1)所负责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中仍有未结题项目;

2)在2年内出现过所负责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项目撤销的情况。

三、开课要求

(一)课程负责人所在单位为开课单位。

(二)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纳入校区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团队中参与授课的教师须按校区教学准入相关要求通过教学准入后方可授课。

(三)每次开课前,一般须提前一学期,按照通知要求手动完成开课确认(例如若想要在2025年秋季学期开课,一般要在2025年春季学期进行开课确认;详见每学期开课确认通知)。若不进行开课确认,则默认不开课

四、经费支持

自本次申报起,不再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提供经费支持。此前已立项课程的经费支持按原有政策执行。

五、申报程序

(一)教师申报

拟申报课程负责人填写申报书和课程教学文件(附件2-5),并提交至所在单位。

(二)单位审核推荐

所在单位审核汇总申报材料并确定推荐排序,填写《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6),于202492417:00,将课程申报书、教学文件和汇总表电子版报送至教务部。请注意:

1.课程申报书、教学文件请提交PDF文件,汇总表请同时提交Excel文件和PDF文件;

2.所有PDF版材料须按要求完成签字盖章;

3.如有扫描版材料,请注意提供清晰扫描版;

4.不需提交纸质版材料;

5.请按时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专家评审

教务部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课程可执行后续开课流程。

六、其他

(一)如课程涉及到实验,申报过程中请按照校区实验室和实验项目安全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二)授课教师可获得相应学时数的教学工作量认定。

(三)学生选修课程并通过考核后,可获得与课程学分相应的创新学分。

工作联系人:李诗源 办公地点:H608

电话:86169623

邮箱:lishiyuan@hit.edu.cn


附件:1.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简介

      2.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申报书

      3.课程简介模板

      4.教学大纲模板

      5.教学日历模板

      6.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申报汇总表


教务部教研处   

2024828日  

(发布人:李诗源,审核人:邹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