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社会实践课程征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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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通〔2023〕157号
各学院、相关单位:
为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切实加强实践育人,培养学生关注社会、知行合一核心素养,现开展2023年深圳校区社会实践课程征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课程应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通过寒暑假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勤工助学等社会实践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
二、征集要求
(一)课程设置
1.可提交新开设的以社会实践为主要教学形式的课程,也可以各单位组织或认可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为基础开设虚拟课程。
2.课程学分为1-2学分。
3.课程不能为已纳入培养方案的实习、实训类课程。
4.社会实践学时占课程总学时的70%以上,建议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或合作项目,可保证实践活动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二)教学团队
1.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师德师风良好,坚持立德树人,教学理念先进,积极投身教学改革。
2.课程负责人为校区在职教师,负责对课程内容、团队成员资质、学生安全等进行把关。课程团队规模建议为2-5人,校区全职教职工(含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均可加入团队,亦可邀请1名来自企业、政府机构、社会组织的相关人士加入团队。
三、申报程序
(一)教师申报
请有意向的教师填写《社会实践课程申请书》(附件1),并将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至所在单位。
(二)所在单位推荐
所在单位审核后汇总申报情况,填写《社会实践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2,需按推荐优先顺序进行排序),于2023年9月15日前(含)将申请书和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部。
请务必按时提交材料,如有逾期,恐将无法受理。
(三)专家评审
教务部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四、其他
课程开设后,可由学生自行在选课系统中选修课程或由学院统一录入课程成绩,成绩合格即可获得相应社会实践学分。
工作联系人:李诗源 办公地点:H608
联系电话:86169623(短号7623)
邮箱:lishiyuan@hit.edu.cn
附件:1.社会实践课程申请书
2.社会实践课程申报汇总表
教务部
2023年7月20日
(发布人:李诗源,审核人:邹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