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社会实践课程征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0 发布者: 浏览量:

教务部通〔2023157


各学院、相关单位:

为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切实加强实践育人,培养学生关注社会、知行合一核心素养,现开展2023年深圳校区社会实践课程征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课程应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通过寒暑假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勤工助学等社会实践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

二、征集要求

(一)课程设置

1.可提交新开设的以社会实践为主要教学形式的课程,也可以各单位组织或认可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为基础开设虚拟课程。

2.课程学分为1-2学分。

3.课程不能为已纳入培养方案的实习、实训类课程。

4.社会实践学时占课程总学时的70%以上,建议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或合作项目,可保证实践活动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二)教学团队

1.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师德师风良好,坚持立德树人,教学理念先进,积极投身教学改革。

2.课程负责人为校区在职教师,负责对课程内容、团队成员资质、学生安全等进行把关。课程团队规模建议为2-5人,校区全职教职工(含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均可加入团队,亦可邀请1名来自企业、政府机构、社会组织的相关人士加入团队。

三、申报程序

(一)教师申报

请有意向的教师填写《社会实践课程申请书》(附件1),并将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至所在单位。

(二)所在单位推荐

所在单位审核后汇总申报情况,填写《社会实践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2,需按推荐优先顺序进行排序),于2023915日前(含)将申请书和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部。

请务必按时提交材料,如有逾期,恐将无法受理。

(三)专家评审

教务部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四、其他

课程开设后,可由学生自行在选课系统中选修课程或由学院统一录入课程成绩,成绩合格即可获得相应社会实践学分。


工作联系人:李诗源  办公地点:H608

联系电话:86169623(短号7623

邮箱:lishiyuan@hit.edu.cn


附件:1.社会实践课程申请书

      2.社会实践课程申报汇总表


教务部     

2023720  

(发布人:李诗源,审核人:邹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