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征集2023年度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优秀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1 发布者: 浏览量:

教务部通﹝2023﹞66号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学会《关于征集2023年度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优秀案例的通知》(附件1)的有关要求,现将校区征集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征集对象

案例征集面向团队或个人。

二、征集内容

(一)专业综合改革优秀案例

(二)课程教学改革优秀案例

(三)教育教学评价优秀案例

(四)劳动教育优秀案例

(五)美育工作优秀案例

(六)课程思政建设优秀案例

(七)教育数字化转型优秀案例

(八)人才自主培养优秀案例

(九)学生成长支持优秀案例

(十)教育教学管理优秀案例

三、征集要求

(一)案例必须为原创,未曾在任何公开场合发布过。

(二)案例应紧密围绕教育教学实际,理念先进、特点鲜明,在全省具有示范性和推广性。

(三)案例应符合国家和基层单位的有关政策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

(四)每个案例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文字简洁,语言精练,可辅以相关的活动照片、光盘等影像资料及文字说明。

(五)每人申报案例不超过2项。

四、申报程序

(一)教师申报

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查看详细通知,填写《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优秀案例推荐表》(附件2)、《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优秀案例信息表》(附件3)、《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教职工师德专项考核评价表》(附件4),并将《推荐表》、《信息表》电子版及《评价表》纸质版提交至所在单位。

(二)所在单位推荐

所在单位审核后汇总申报情况,于2023年4月25日17:15前将推荐教师的《推荐表》(电子版)、《信息表》(签字盖章的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及《评价表》(签字盖章的纸质版1份)报送至教务部。

请务必按时提交材料,如有逾期,恐将无法受理。

(三)教务部推荐

教务部复核学院提交的材料,确定推荐名单,统一加盖教务部公章后,集中报送至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学会。


工作联系人:王梦竹,电话:86546723(短号:6245),邮箱:wangmengzhu@hit.edu.cn,办公地点:H-608。


附件:

1. 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学会关于征集2023年度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优秀案例的通知

2. 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优秀案例推荐表

3. 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优秀案例信息表

4.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教职工师德专项考核评价表


教务部

2023年4月23日

(发布人:王梦竹,审核人:邹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