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5 星期五
15:35 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校历
教务部通﹝2023﹞267号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深圳市第五届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校区现启动深圳市第五届教学成果奖普通高等教育类别校内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要求
成果要求参见国家《教学成果奖励条例》的规定,其中,特等奖和一等奖教学成果应经过不少于 4 年的实践检验,二等奖教学成果应经过不少于 2 年的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二、申报范围及要求
(一)校区可申报普通高等教育类别,包括本科、研究生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按照质量优先原则,市教学成果奖应依托校区教学成果奖进行推荐,各单位务必统筹规划、合作布局,做好资源整合,推荐在教育教学改革上取得较大突破、具有领先水平并能发挥重要推广示范作用的成果。
(二)成果完成人不超过15人。
(三)推荐单位对推荐对象负责,择优推荐,对申报人选的政治思想、廉政情况、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确保申报成果的质量和水平。
(四)校区现任校领导(以申报时间为准)作为成果第一完成人的成果,数量不超过校区推荐至深圳市成果总数的 20%。
(五)下列成果不列入评奖范围:
1. 往届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获奖成果,以及在理论建树和实践研究中无新的重大突破的市级教学成果不再列入本届奖励范围;
2. 权属有争议的成果;
3. 成果持有人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并被处分,或者被人实名举报并被查实确有其事者;
4. 未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推荐;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附件不齐全;不符合教学成果奖励内容与范围;成果持有人或单位不符合规定;实践检验不符合时限要求。
三、奖项数量
本届深圳市教学成果奖拟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共三个等级,高等教育类别拟评选20项(特等奖2项,一等奖8项,二等奖10项)。
校区不限推荐名额,坚持标准、质量第一,优先推荐由校区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支撑的整合项目。各单位应结合一流学科、一流专业建设,全面统筹、集聚优势,重点打造1项高水平成果进行推荐;公共课和基础课教学单位,在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及教育教学改革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可适当增加1项名额。
四、报送申报材料
(一)材料内容
1. 《深圳市第五届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申报书》(附件2);
2. 相关附件(成果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需使用指定封面(附件3),其中著作可只扫描封面、版权页和目录页;
3. 《深圳市第五届教育教学成果奖报送汇总表》(附件4);
4.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教学成果奖政治审查表》(附件5)。
(二)材料提交
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成果进行资格审查、材料核实,推荐两项成果的需给予排序,本单位内公示无异议后,于2023年12月18日17:15前将教师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申报书及附件)、政治审查表和《报送汇总表》(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1份)报送至教务部。
请务必按时提交材料,如有逾期,恐将无法受理。
五、评审与公示
教务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及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
工作联系人:李娜,26033776,na.li@hit.edu.cn,办公地点:H-608。
附件:
1.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深圳市第五届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 深圳市第五届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申报书
3. 深圳市第五届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申报书附件封面
4.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教学成果奖政治审查表
5. 深圳市第五届教学成果奖报送汇总表
教务部
2023年11月30日
(发布人:李娜,审核人:邹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