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5 星期五
15:35 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校历
关于进行2024年度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
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务部通﹝2023﹞95号
各学院、研究院:
学校2024年度硕导招生计划申报工作布置如下,请各有关学院、研究院认真组织做好本单位的相关工作。
一、组织及审核标准的确定
1. 2024年度硕导招生计划申报工作由导师所在学院组织,主管院长为主要负责人。
2. 对立德树人职责履行不到位,或所指导研究生出现学术不端、违反学术道德行为,或发生严重教学事故的导师,遵照学校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1. 2023年新遴选的校内硕导
2023年参加硕导遴选的校内教师,无需填写招生计划。通过遴选并完成新增硕导培训,即可招生。
2. 2022年及以前通过资格审核的校内硕导
2022年及以前通过资格审核的校内硕导在研究生系统中填写相关信息,提交招生计划,填写并打印《哈尔滨工业大学2024年校内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计划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已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 2024 年校内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计划申报表》的老师,不需再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 2024 年校内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计划申报表》。
各学院根据本部对应学科的硕导招生计划审核标准,确定本学院2024年通过招生计划审核的硕导名单,并将《2024年度硕士生导师招生计划审核情况汇总表》经院长签字后报送教务部。
鼓励学院采取交流研讨的方式,组织学科对导师拟招收硕士生的选题情况进行集体讨论。
三、时间安排
5月17日—5月28日:导师个人系统申报、学院审核申报材料并根据硕导招生计划审核标准确定报送名单。
5月29日:各学院将本学院《2024年度硕士生导师招生计划审核情况汇总表》(主管院长签字纸质版及excel版,见附件1)报送教务部。
四、相关事项
1. 研究生系统招生计划申报过程及填写说明详见系统填写页面。
2. 跨学科或跨学院招生的导师还须在所跨学科或学院提交招生计划申报,相关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在该学科或学院招收硕士生。
3. 学校对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提出了明确要求,要认真落实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岗位职责要求,研究生导师要全职在校完成所指导研究生的全程培养工作。为了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建议已有离职计划的研究生导师不要继续招收研究生。
4. 未提交2024年度招生计划或招生计划审核未通过的硕导,2024年不能招收硕士生。审核结果通知到相关学院,不进行公布。
5. 2024年8月1日年满58岁的在岗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停止招收硕士生。
6. 双基地教师应在校本部所在学科及深圳校区分别进行招生计划申报。
7. 招生计划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咨询教务部,联系人:崔蕾,电话:86161730。
附件1:《2024年度硕士生导师招生计划审核情况汇总表》
教务部
2023年5月17日
审核人:邹虹 发布人:崔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