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5 星期五
10:10 2025-2026春季学期校历
教务部通〔2026〕55号
各相关教师:
现将《关于开展2026年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结题要求和流程等说明详见附件。其中结题验收范围说明如下:
1.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22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教高司函〔2023〕1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23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教高司函〔2023〕11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24年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批准立项的项目。
2. 2022年第二批以前立项且未结题的项目,按照2024年10月发布的《关于开展2024年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不再受理,不纳入本次及后续统一结题验收范围。
请项目负责人、有关企业于2026年4月20日前,通过平台完成申请提交、材料审核、企业结题验收等各项流程。根据项目结题备案审核情况,适时公布审核结果。如有盖章等需求或其他问题,请联系教研处。
附件:1.关于开展2026年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未结题协同育人项目列表
教务部教研处
2026年4月2日
(发布人:王丹丹,审核人:邹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