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校本部本科生院关于开展“AI+专业”课程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0 发布者:教研处 浏览量:

教务部通﹝2025﹞58号

各学部、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校本部《本科生院关于开展“AI+专业”课程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的有关规定,现开展“AI+专业”课程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将人工智能技术深度融入全校专业课程体系,培养学生运用人工智能技术解决专业领域复杂问题的能力,提升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培养具有人工智能素养和专业技能的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

二、课程类别

专业课均可。

三、建设内容

1.课程内容优化。课程须结合所在专业领域自身特点与时代发展需求,梳理课程知识体系,明确人工智能技术在课程中的融入点和创新点,确保课程内容紧密围绕培养学生人工智能应用于专业领域的能力展开。

2.教学资源配套。课程须开发与课程配套的教学课件、案例库、试题库等教学资源。案例应紧密结合专业实际和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具有代表性和启发性。

3.师资队伍建设。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应包含具有专业背景和人工智能技术知识的教师,鼓励邀请行业专家参与课程教学,分享行业实际案例和最新技术应用,拓宽学生视野,增强课程实用性和针对性。

四、申报条件

(一)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师德高尚,能够寓价值观引导于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之中,帮助学生塑造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课程负责人为本校在职教师,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效果优良。具有较强的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能力或对人工智能技术在专业领域的应用有深入研究,能够有效组织课程建设和教学团队开展工作。有足够的精力按期完成课程建设,确保建设内容及时投入应用并持续更新。

(三)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有明确的任务分工。具有较强的教学改革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积极参与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工作。

(四)申报课程应具有明确的建设规划,具备课程所需的教学条件和资源,如实验室、教学设备、教学场地等。

五、建设要求

建议各学部(学院)至少建设1门课程,并列入培养方案。立项建设课程需在2025年完成首轮授课,需在20265月前形成课程建设案例并完成结题验收。具体结题验收安排另行通知。

六、政策支持

获批立项课程给予每门1万元经费支持。

请相关单位做好本单位“AI+专业”课程建设规划,鼓励教师积极投身课程建设,对立项教师提供必要的支持。

七、申报程序

(一)教师申报

课程负责人填写立项申报书(附件2及《“AI+专业”课程建设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报送所在单位。

(二)所在单位初审

所在单位对申报课程进行初审和汇总,严把政治关、学术关,确定申报清单,签署意见后报送教研处。

(三)校区复审

深圳校区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和资格复审后报送校本部本科生院。

(四)校本部评审

校本部本科生院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结果。

八、材料报送

(一)材料内容

1.《“AI+专业”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附件2)签字盖章PDF扫描件和纸件,PDF扫描件以“AI+专业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深圳校区-教师姓名.PDF”命名,纸件用曲别针或长尾夹装订。

2.《“AI+专业”课程建设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EXCEL版及签字盖章纸件。

(二)报送要求

所有材料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并于2025320日(星期四)下班前将申报材料,以“学部(院)AI+专业课程建设立项”命名,通过有度发送。

如有问题,可联系教务部教研处,工作联系人:周彬,电话:26925341。


附件:1.本科生院关于开展“AI+专业”课程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AI+专业”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

3.AI+专业”课程建设立项申报汇总表


教务部教研处

2025年3月10日

                                                    (发布人:周彬  审查人:邹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