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深圳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06
发布者:王梦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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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通﹝2025﹞57号
各学部、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资助与管理办法》(附件1)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25年度深圳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2020-2023年批准立项的14项课题需参加结题验收,2023年批准立项的9项课题需参加中期检查,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
二、评审材料
(一)结题验收项目填写《深圳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附件3)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材料目录请参照《深圳市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材料装订细则》(附件4),所有材料整合成一份PDF后提交电子版;
(二)中期检查项目填写《深圳市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5)并提交PDF电子版;
(三)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结题、中期或有其他变更需求的项目,需填写《深圳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6)向市规划办提出书面申请。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变更的课题,将不予结题。
三、工作流程
(一)项目负责人填写相关材料,于2025年3月26日15:00前,将PDF电子版材料通过有度发送,主题为:市规划课题结题验收(中期检查)-主持人姓名;
(二)教研处将组织专家对项目材料进行评审(其中结题验收项目需进行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教研处公布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结果;
(四)通过验收的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材料后,按要求重新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三份,教研处统一用印后提交至市规划办。
工作联系人:王梦竹,电话:86546723(短号:6245),邮箱:wangmengzhu@hit.edu.cn,办公地点:H-608。
附件:1. 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资助与管理办法
2. 深圳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名单
3. 深圳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
4. 深圳市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材料装订细则
5. 深圳市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
6. 深圳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教务部教研处
2025年3月6日
(发布人:王梦竹,审核人:邹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