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8 发布者: 浏览量:

教务部通﹝2023﹞74号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的通知》(附件1)要求,2023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专项)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以下几点需要老师们重点关注:

一、项目类别

本年度课题设立四个研究专题:

(一)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专题:重点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教育、科技、人才进行“三位一体”统筹安排、 一体部署的重要论述开展研究。

(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题: 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视察广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研究。

(三)探索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路径研究专题:重点围绕教育服务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路径探索、服务支撑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等方面开展研究。

(四)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专题:重点围绕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的目标,探索高等教育规律,解决高等教育理论和实际问题,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等方面开展研究。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请人须为校区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二)课题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能够实际担任课题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三)课题申请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课题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并在研究成果署名。未在研究成果署名的人员在课题申请结项时不得列为课题组成员。

(四)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课题计划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承担省教育厅课题超过两项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课题。

(五)申请人要立足广东,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研究的新水平,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体现地方特色,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鼓励以著作、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课题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本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六)课题申请人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在要求的研究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的研究选题。

(七)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推荐数量及资助经费

校区推荐名额为不超过20项,资助经费2-3万元/项。

四、申报程序

(一)教师申报

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查看详细通知,填写《2023广东省教育科研项目申请书(高等教育专项)》(附件2)、《2023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专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教职工师德专项考核评价表》(附件4),并将《项目申请书》《申报汇总表》电子版、《考核评教表》纸质版提交至所在单位。

注意:项目申请书请用word打开并按要求填写,建议使用的word版本如下:2007、2010、2013版本。填写完成请点击“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按钮,确认内容填写无误。

(二)所在单位推荐

所在单位审核后汇总项目申报情况并进行排序,于2023年5月25日17:15前将推荐教师的所有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材料及《申报汇总表》(排序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报送至教务部。

请务必按时提交材料,如有逾期,恐将无法受理。

(三)专家评审

教务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四)最终版材料报送

通过校内遴选的项目负责人须在2023年6月6日17:15前将最终版申请书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教务部。


工作联系人:王梦竹,86546723(短号:6245),wangmengzhu@hit.edu.cn,办公地点:H-608。


附件:

1. 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的通知

2. 2023广东省教育科研项目申请书(高等教育专项)

3. 2023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专项)申报汇总表

4.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教职工师德专项考核评价表

                               

教务部

2023年4月28日

(发布人:王梦竹,审核人:邹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