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十四五”规划 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8 发布者: 浏览量:

教务部通﹝2023﹞73号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附件1)安排,校区现开展2023年度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选题及研究要求

本年度研究课题设六个专项,包括党的二十大教育部署解读研究专项、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专项、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专项、高等教育数字化研究专项、高校德育与宣传思想工作研究专项、高校教师教学发展研究专项(具体研究选题,详见附件2)。研究要求请见通知原文。

二、申报要求

本年度课题立项设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三类。课题申请人(主持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能够切实组织和领导课题组成员开展课题研究;

4.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若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则须有2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专家推荐;

5.青年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8月31日之后出生);

6.已经承担学会课题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每位课题申请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含主持人),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课题申报,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其本人同意,鼓励跨单位、跨学科联合申报。

三、推荐数量及资助经费

校区推荐名额为不超过12项(其中含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专项2项),重点课题资助经费2万元/项,一般课题、青年课题资助经费1万元/项。

四、其他注意事项

1.通过立项的课题,在结项时要提交有份量、有深度、 有决策与实践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或高质量学术论文、调 研报告、专著等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 或内部呈送时,应在适当位置注明“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十 四五’规划2023年度‘某某’课题研究成果”字样(含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未注明的在结项时不予承认。拟发表证明不作为申请课题结项依据。

2.本年度立项课题,原则上要求在2年内结题,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

五、申报程序

(一)教师申报

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查看详细通知,填写《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3)、《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论证活页》(附件4)、《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5)、《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教职工师德专项考核评价表》(附件6),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及《申报书》、《考核评价表》纸质版1份提交至所在单位。

(二)所在单位推荐

所在单位审核后汇总项目申报情况并进行排序,于2023年5月10日17:15前将推荐教师的所有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材料及《申报信息汇总表》(排序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报送至教务部。

请务必按时提交材料,如有逾期,恐将无法受理。

(三)教务部推荐

教务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名单,统一签字盖章后,集中报送至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


工作联系人:王梦竹,电话:86546723(短号:6245),邮箱:wangmengzhu@hit.edu.cn,办公地点:H-608。  


附件:

1.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2.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指南

3.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申请书

4.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论证活页

5.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

6.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教职工师德专项考核评价表


教务部

2023年4月28日

(发布人:王梦竹,审核人:邹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