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2026年秋季学期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及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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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通﹝2026﹞137号
各学部/学院:
现将2025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2024级硕士研究生(2.5学年制)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工作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工作过程管理办法》(https://hitgs.hit.edu.cn/2025/0826/c17546a376683/page.htm),各学院应在2026年秋季学期按时完成2025级硕士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评议的组织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时间要求:
2025级硕士研究生的开题应于9月13日前完成,学院需至少提前15天确定开题评议答辩日期并向学生公布。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可申请进行学位论文开题,或者根据自己参与的课题性质以及实践工作情况申请进行实践成果开题。
(三)开题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课题来源及研究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分析;学术研究或者实践工作的主要内容及实施方案;预期达到的目标;进度安排;已完成的学术研究或者实践工作;为完成课题所需的条件;可能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的措施;参考文献。
(四)流程要求:
各学院至少提前一周将硕士生开题报告时间、地点报送教务处。教务部将组织督导专家对2025级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情况进行巡查。
学生须在本研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中录入相应信息并提交开题申请,根据开题报告模板撰写开题报告,开题结束一周内将《开题报告》终稿、《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表》提交至学院。
学院需及时将开题成绩录入本研教学管理与服务系统。
(五)成绩管理: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开题报告者,成绩记为“不合格”。开题报告成绩为“不合格”的硕士研究生须在两个月内申请第二次开题。第二次开题报告成绩仍为“不合格”者,将按规定予以退学处理。
(六)注意事项:
2025级硕士生学位课程成绩筛选为“黄牌”的,其开题评议小组应有其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参加。
导师及评议小组应严格把关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的选题和内容,保证其与所申请学位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研究方向一致。
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组织工作
对于2024年入学的2.5学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可选择在2026年11月答辩,2026年12月被授予学位;或在2027年1-2月答辩,2027年3月被授予学位。
请各学院提前做好答辩组织准备工作,各环节具体时间要求待校本部后续文件发布后再行通知。
工作联系人:苏悦,0755-26407831(短号7831),suyue@hit.edu.cn,办公地点:H612。
教务部教务处
2026年7月24日
(发布人:苏悦,审核人:朱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