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2026年春季学期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及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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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通﹝2026﹞14号
各学部及学院:
现就2024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及2023级(3年毕业)、2024级(2年毕业)硕士生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管理办法》(https://hitgs.hit.edu.cn/2025/0826/c17546a376683/page.htm),各学院应在2026年春季学期按时完成2024级硕士研究生论文中期检查的组织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对于2年毕业的硕士生,学位中期检查工作应在2026年3月27日前完成;对于2.5年或3年毕业的硕士生,学位中期检查工作应在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学院需至少提前2周确定中期检查日期并向学生公布。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可申请进行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或者根据自己参与的课题性质以及实践工作情况申请进行实践成果中期检查。
(三)学生须在本研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中录入相应信息并提交中期申请,根据中期报告模板撰写报告,并于中期检查结束一周内提交《中期报告》终稿。
(四)硕士中期检查评议小组应对研究生的学术研究或者专业实践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议,并填写《硕士中期检查评议表》和《硕士中期检查总结表》上报所在学院,由学院以电子版文件存档。学院秘书需在中期结束一周内及时将中期成绩录入本研教学管理与服务系统。
(五)未经批准,研究生不按时进行中期检查,成绩按“不合格”记载。中期检查不合格的研究生须在两个月内重新申请。第二次仍不合格者予以退学。
(六)对于学位课程筛选成绩“黄牌”的硕士研究生,其中期答辩评议小组中应包含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
(七)教务部将组织专家对2024级硕士研究生的中期情况进行督导巡查,请各学院至少提前一周将硕士生中期检查时间、地点报送教务处。
(八)请各学院严格组织评议,落实导师责任,加强中期检查意见反馈及监督。针对学术研究或者实践工作继续研究困难较大的学生,学院应要求其导师及早调整方案,并定期督促其后续研究工作。
(九)其它要求详见制度正文。
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组织工作
根据校区培养计划,2年毕业的2024级硕士研究生及3年毕业的2023级硕士研究生将在春季学期参加答辩并申请学位,请各学院提前做好答辩组织准备工作。预计4月初开始论文预审,5月上旬或中旬需完成答辩,各环节具体时间待校本部后续文件发布后再行通知。
教务部教务处
202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