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2025年春季学期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及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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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通﹝2025﹞5号
各学部及学院:
现就2023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及2022级(3年毕业)、2023级(2年毕业)硕士生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管理办法》(http://due.hitsz.edu.cn/info/1210/5918.htm)及校区教学安排,2023级硕士研究生已进入论文中期检查工作阶段。请各学院督促学生尽快完成中期报告,认真组织硕士研究生论文中期检查工作。
1. 请各学院于中期检查前一周提交《中期检查安排表》至教务处备案(督导专家组将对中检工作进行巡查)。
2. 学生应根据模板撰写中期报告,并及时在本研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中提交中期申请。各学院应组织学生按时完成《中期报告评议表》、《延期中期申请表》填报及审核工作,于中期结束一周内录入中期结果,提交《中期检查总结表》及《中期情况总结表》(签字盖章版)至教务处,具体时间要求如下:
(1)2年毕业学生:2025年3月16日前完成;
(2)2.5年毕业学生: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
注:硕士生通过论文中期检查2个月后方可办理硕士学位答辩手续,手续办理时间以《答辩申请书》中的时间为准。
3. 未经批准,研究生不按时参加中期检查,成绩按“不合格”记载。中期检查不合格的研究生须在两个月内再次申请中期检查。第二次中期检查仍不合格者,予以退学。
4. 请各学院严格组织评议,落实导师责任,加强中期检查意见反馈及监督,对于“不合格”的《中期报告评议表》必须给予具体意见以重点跟进;对存在问题较严重或困难较大的,应要求其导师及早调整方案,做出适当处理;对完成工作量较少、阶段成果不明显的要督促其加快工作进度。
5. 请各学院加强硕士学位论文中期之后的管理工作,导师要加强对硕士生后期研究工作的指导,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6. 其它具体要求详见制度正文。
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组织工作
根据校区培养计划,2年毕业的2023级硕士研究生及3年毕业的2022级硕士研究生将在春季学期参加答辩并申请学位。
请各学院提前做好答辩组织准备工作,预计4月10日起可进行答辩资格初审,5月上中旬(暂定)需完成答辩,各环节具体时间待校本部后续文件发布后再行通知。
教务部教务处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