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2025年秋季学期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及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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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通﹝2025﹞197号
各学院及研究院:
现将2024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2023级硕士研究生(2.5学年制)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工作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管理办法》(https://hitgs.hit.edu.cn/2023/0826/c17343a330536/page.htm),各学院应在2025年秋季学期按时完成2024级硕士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评议的组织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2024级硕士研究生的开题应于9月14日前完成,学院需至少提前2周确定开题评议日期并向学生公布。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可申请进行学位论文开题,或者根据自己参与的课题性质以及实践工作情况申请进行实践成果开题。
(三)学生须在本研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中录入相应信息并提交开题申请,根据开题报告模板撰写开题报告,开题结束一周内将《开题报告》终稿、《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表》提交至学院。学院需及时将开题成绩录入本研教学管理与服务系统。
(四)未经批准,研究生不按时开题,成绩按“不合格”记载。开题不合格的研究生须在两个月内重新申请开题。第二次开题仍不合格者,予以退学。
(五)2024级硕士生学位课程成绩筛选为“黄牌”的,其开题评议小组应有其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参加。
(六)教务部将组织专家对2024级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情况进行督导巡查,请各学院至少提前一周将硕士生开题报告时间、地点报送教务处。
(七)导师及开题评议小组应严格把关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的选题和内容,保证其与所申请学位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研究方向一致。
(八)其它要求详见制度正文。
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组织工作
对于2023年入学的2.5学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可选择在2025年11月答辩,在2025年12月授予学位;或在2026年1-2月答辩,在2026年3月授予学位。
请各学院提前做好答辩组织准备工作,各环节具体时间要求待校本部后续文件发布后再行通知。
工作联系人:苏悦,0755-26407831(短号7831),suyue@hit.edu.cn,办公地点:H612。
教务部教务处
2025年7月15日
(发布人:苏悦,审核人:朱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