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通﹝2019﹞222号
各学院及学生:
现将校本部《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校内预报名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根据通知要求,深圳校区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注意事项如下:
1.预报名申请时间:11月29日-12月17日
2.预报名申请方式:
(1)申请人系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的:登录校本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提交预报名申请,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6。
(2)申请人系应届本科毕业生的:需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2020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校内预报名表》(附件7),并在预报名申请时间内将电子版报名表发至邮箱:wangmengzhu@hit.edu.cn。
3. 深圳校区联系人:王梦竹,办公地点:H614,电话:86237681,邮箱:wangmengzhu@hit.edu.cn。
教 务 部
2019年11月29日
附件: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校内预报名工作的通知
(链接:http://hitgs.hit.edu.cn/2019/1129/c3330a234196/page.htm)
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校内预报名工作的通知
研院发[2019]85号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往年工作安排,2020年公派研究生工作预计将于2019年12月正式启动,该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学校负责选拔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拟选派人员名单,经教育部、财政部审核批准后予以公布。
为做好我校2020年公派研究生工作,现将校内预报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需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附件1)、《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附件2)、《哈尔滨工业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附件3)的规定及要求。
待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2020年选派简章及办法后,以新文件要求为准。
2.正式申请时应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定向生除外):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正式申请时应为我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硕士生、直博生除外)、应届硕士毕业生(推荐攻博、硕博连读生除外)。在读博士生不允许申请公派出国攻读博士学位。一般来说,不鼓励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国外硕博连读。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正式申请时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三年级(本博连读四年级)及以下博士研究生(2017年秋季学期及以后入学, 本博连读生应为2016年秋季学期及以后入学)。
博士三年级研究生(本博连读四年级研究生)申请的留学期限不能超过18个月。
重点推荐申请学校排名世界前100名或学科排名世界前50名的人选。
学校排名以“2020年QS世界大学排名”为准:
https://www.topuniversities.com/university-rankings/world-university-rankings/2020
学科排名暂时以“2019年QS学科排名”为准:
https://www.topuniversities.com/subject-rankings/2019
待2020年QS学科排名公布时,以新排名为准。
(3)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正式申请时应为我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硕士生、直博生除外)。
(4)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正式申请时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
【请注意】国家留学基金委自2019年起取消了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但仍有部分专项可以申请出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具体可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主页“可申报项目”中查询:
https://bg.csc.edu.cn/
3.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达到我校推免研究生水平;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4.外语水平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附件4)。
5.校内评审时,每位博士生导师最多可推荐2位自己指导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评审办法详见《哈尔滨工业大学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办法》(附件5)。
6.符合拟申请教育部/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院校/科研机构合作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时间安排
1.学生提交预报名申请:11月29日-12月17日
(1)申请人系校本部/深圳校区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威海校区在读博士研究生的:登录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提交预报名申请,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6。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
http://219.217.227.152:8080/hitgsmis/main.do
(2)申请人系应届本科毕业生、威海校区在读硕士、正在国境外访学交流硕士/博士研究生的:需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2020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校内预报名表》(附件7),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版报名表发至所在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老师邮箱(附件8)。
2.各院(系)向研究生院提交预报名名单:12月18日下班前
(1)登录研究生系统审核学生申请并导出汇总表,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6;
(2)汇总邮箱中收到的报名信息(附件7);
(3)上述两类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yliu423@hit.edu.cn。
三、注意事项
1.预报名时学生不需提交任何和申请有关的材料,如邀请信、外语成绩单、学习/研究计划、推荐信等。
2.预报名时不对各院(系)限定报名人数,准备申报、正在联系或已经获得国外邀请函/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均可报名。
3.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应于2020年3月1日前、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应于2020年3月10日前积极落实国外留学单位、提前准备好申请材料,相关要求暂时参考《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附件9)。
4.校内其它工作安排详见《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校内日程安排》(附件10)及《哈尔滨工业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校内工作流程图》(附件11)。
5.申请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查看《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常见问题解答(申请人用)》(附件12)。
6.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为准,详见:
http://www.csc.edu.cn/article/1474
请各院(系)按照严格“三个面向”和“三个一流”的原则,统筹协调好预报、选拔、派出、管理和回国等各项工作,做好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加强对候选人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及心理素质等的全面考核与把关,认真做好2020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选拔工作。
如有问题可与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人:刘杨(师生服务中心18号窗口)
电话:86214753
E-mail: yliu423@hit.edu.cn
哈工大2020年公派留学群:668246391(申请加入时请备注学号及姓名)
官方微博:http://weibo.com/u/2426545405
微信平台:哈工大研究生工作部
附件:
1.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2.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
3.哈尔滨工业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
4.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5.哈尔滨工业大学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办法
6.研究生管理系统公派留学预报名功能使用说明
7.哈尔滨工业大学2020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校内预报名表
8.各院(系)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9.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
10.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校内日程安排
11.哈尔滨工业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校内工作流程图
12.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常见问题解答(申请人用)
研究生院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