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通﹝2019﹞01号
各学院及研究生:
现将校本部《关于组织学生申请2019年与香港理工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请深圳校区申报学生按通知要求于规定期限内提交材料,其中材料11(附件6)学生签至“所在党支部意见”后于3月1日17:00前交至教务部即可(深圳校区联系人:王梦竹,办公地址:H614,电话:86237681,邮箱:wangmengzhu@hit.edu.cn)。
教 务 部
2019年1月2日
附件:关于组织学生申请2019年与香港理工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的通知
(链接:http://hitgs.hit.edu.cn/2019/0102/c3330a220109/page.htm?tdsourcetag=s_pctim_aiomsg)
关于组织学生申请2019年与香港理工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的通知
我校2011年与香港理工大学签署了合作协议,设立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按照协议规定,参加该项目的学生可申请合作双方的博士学位。现将2019年该项目的校内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或已取得我校2019年秋季学期博士入学资格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博连读生和本博连读生,定向生及留学生除外。
2.优先推荐合作双方有一定合作基础的学生。
3.已被香港理工大学合作导师提名并由香港理工大学研究事务处审核通过。
4.申请人应在香港理工大学完成至少连续三个学期(包含一个夏季学期)的课程学习及研究工作,以满足香港理工大学授予博士学位对驻校时间和学分的基本要求。
二、申请材料及要求
1.FormRC-J1(电子版,附件1)
2.FormRC-J3(电子版,附件2)
3.FormRC-J4(电子版,附件3)
4.两封校内专家推荐信扫描件(英文撰写,学校专用信纸打印,推荐专家签字;电子版扫描件即可。其中,两位推荐专家中1人应为校内导师。)
5.成果清单(电子版)
包括发表的文章、著作和专利等。
6.校内导师简介(英文撰写,电子版)
7.本科、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扫描件(电子版,不需翻译成英文)
8.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电子版)
9.英语水平扫描件(电子版)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注意:申请人若暂未达到香港理工大学规定的外语要求,可先进行校内报名,在录取后、赴香港理工大学注册前达到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10.香港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报名表(电子版,附件5)
11.香港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个人申请表(纸版一份,附件6)
上述材料1-10仅需提交电子版,格式为“.pdf”,发至邮箱:hitgs_csc@hit.edu.cn,邮件命名方式:PolyU-HIT-学号-姓名;材料11需纸版一份,由所在院(系)签字并加盖公章,单独交至师生服务中心18号窗口。
注意:材料1-3中需要香港理工大学相关院系或部门签字盖章处空白即可,不需单独联系港方处理。
三、时间安排
1.申请准备: 即日起-1月21日
申请人按相关要求对外联系。香港理工大学导师确定接收后,需由导师本人在1月21日之前向香港理工大学研究事务处提交计划招生申请。
2.申请人向研究生院提交材料:3月2-3日
3.研究生院向香港理工大学发送材料:3月4日
4.面试: 3-4月,以香港理工大学通知为准
5.香港理工大学公布录取结果:4月末
四、其它要求
1.办理派出手续
录取人员派出前需办理派出手续,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申请表》(附件7)及《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境)外访学协议书》(附件8,一式四份),并在赴港前10个工作日内交至师生服务中心18号窗口。
派出期间将停发我校博士生津贴,并由香港理工大学按月提供15000元港币左右的奖助学金。
2.办理学分互认手续
录取人员可根据自身需要办理学分互认手续。如需办理学分互认,需在赴港前填写《研究生校际间交流课程学习计划表》(附件9),经导师及所在院(系)审核同意后交至师生服务中心研究生院窗口备案;留学回国后,填写《研究生课程学分校际间转换申请表》(附件10)并提交至师生服务中心研究生院窗口,以办理后续学分认定手续。
3.办理回校手续
(1)提交访学总结
访学结束后,相关人员需提交访学总结(附件11,电子版)及外方导师的评估表(附件12,纸版),在回国(境)后10个工作日内交至师生服务中心18号窗口。
(2)办理恢复学籍手续
访学结束后,相关人员需办理恢复学籍手续,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回国(境)申请表》(附件13),在回国(境)后10个工作日内交至师生服务中心18号窗口。
如有问题可与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人:刘杨(师生服务中心18号窗口)
联系电话:86214753
Email:yliu423@hit.edu.cn
研究生院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