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通﹝2018﹞41号
各学院:
考试是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考风建设是教风和学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纪、端正考风,继承“规格严格、功夫到家”的优良传统,现将本学期考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命题审核,保证试题质量
1.请各学院做好试题质量审查工作,考题应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重点考查基础内容、基础理论和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启发学生创新思维;考题知识点应分布合理,难度和题量适当。
2.本科生必修课的期末考试须提交两套难度、内容及题量相当的试题,即A、B卷,交由教务部随机抽取一套作为当次考卷,另一套留作补考、缓考试卷;本科生期中考试与文理通识课、研究生课程考试一套即可。
3. 命题教师须使用试卷模板(附件1)出题,要求单面打印,字迹清晰,图形准确,无漏页漏题,并留有答题空间(除英语课外,考试不另附答题卡)。
4.开课学院教学院长(或专业负责人)须对试卷(A、B卷)进行审核把关并签字确认。
二、树立保密意识,严加保管试卷
1. 试卷流转各环节要做好保密工作,命题教师和接触试题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题漏题,不得指派学生取、送试题。
2. 命题教师须至少于考前3个工作日将试卷交由教务部(H栋614或G栋921)印刷。在交付试卷印刷时需一并提交《试卷印刷登记表》(附件2),可根据考试人数选择“预约当场取卷”或“按约定时间取卷”,试卷取回后务必妥善保管。
三、规范考务秩序,严肃考风考纪
1.请各学院做好考前宣传工作,对教师和学生进行遵守考试纪律的专项教育:组织召开教师考务工作会议,强化责任意识;召开学生考风建设动员大会,加强对学生的诚信守规和考风考纪教育,齐抓共管,杜绝考试违纪作弊现象。
2.主、监考教师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将手机关机或调至静音状态,根据考场情况合理安排学生座位。开考前向学生宣读考试纪律,督促清理考场,核对学生证件,不得随意离开考场,不得使用手机以及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杜绝考务教学事故(详请阅读附件3)。
3. 主、监考教师须填写《考场情况记事表》(附件4),并于考试结束后送交至任课教师,由任课教师交至开课学院教学秘书。若学生有违纪或作弊行为,须填写《考试违纪/作弊登记表》(附件5),交至教务部(每一考场的试卷袋内放有表格纸质版)。
四、 做好成绩管理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原则
1.阅卷须用红笔,在题前给出分数,得分点或扣分处予以标记,分数涂改处须签名。
2. 任课教师须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登录“本科教学与服务平台” (http://jwts.hitsz.edu.cn/)或研究生教务系统(http://219.223.252.46:8888),按照教学大纲指定的考核环节和成绩构成比例将学生各环节所得成绩进行核算并录入教务系统。
3.教师录入成绩后,须打印成绩单三份,经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后,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报送相关单位(教务部与开课学院分别留存一份,另一份与试卷一起予以封存、上交)。
4. 学生成绩单一经提交不得涂改。如发现成绩记载有误,本科课程须登录“本科教学与服务平台”,在“成绩管理”项下提交成绩修改申请,并打印《教师录入成绩修改审批表》,研究生课程则直接填写《教师录入成绩修改审批表》(附件6)。《成绩修改审批表》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交至教务部方可完成成绩修改。
五、及时封存考试资料,确保完整归档
1.开学一个月内,开课学院教学秘书负责将上一学期的试题、参考答案、学生答卷、成绩单、《考试命题/成绩分析表》(附件7)等相关资料清点密封,装入档案袋并填写《试卷存档记录表》(附件8),移交档案室,以备核查。本科生试卷保管期限为相关专业学制规定的标准修业年限加一年,研究生试卷保管期限为学生毕业后两年。
2. 阅卷过程中的原始成绩单(包括平时成绩、期中考试成绩、实验成绩、期末考试成绩等),留存于开课学院备查。口试记录、期末的论文或报告、设计等教学资料(电子版资料可刻录光盘保存)等由学院保存,保管期限和试卷的要求相同。本学期本科生考试安排详见附件9,如有未尽事宜,请随时与教务部联系。
联系人:邱爽 21539293
特此通知。
附件1:考试试题模板
附件2: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试卷印刷登记表
附件3: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监考操作规程
附件4:考场情况记事表
附件5:考试违纪/作弊登记表
附件6:教师录入成绩修改审批表
附件7:考试命题与考试成绩分析表
附件8:试卷存档记录表
附件9: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本科生考试安排表
教务部
2018年 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