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借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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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校正式教职工、在籍学生可使用统一身份认证账号登录“本研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提交教室借用申请。教务部教室调度人员收到申请后网上审批和分配教室。学生申请教室需指定审核教师,审核教师审批通过后流转到教务部审批分配环节。
二、学校教室原则上不对外租借,教室使用人须为本校师生,在教室内进行的活动应为教学活动(讲课、补课、考试、学术报告、讲座等)、学生活动(党团、社团、班级活动)等合法合规的校内活动。
三、教室借用申请人在填写申请单前需明确教室使用人及在教室内进行的活动是否符合第二条要求。在教室内举行大型集体活动(指在教学计划之外,学校各单位面向师生及社会人员举行的每场次参加人数预计达到100人以上的活动),需按学校要求,通过“大型集体活动审批”后才能分配教室。如填写虚假申请信息,违规使用教室,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 为合理利用教室资源,一般可提前预定14天内的教室,提前预定时间超过14天的暂不审批分配,大型活动等特殊情况除外。教室审批时间一般小于半天,如紧急使用教室,可直接联系教务部教室调度人员先使用后补申请单,或前往物业教室管理间(T5-202)填写纸件申请单预定教室。
五、未经预定,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占用教室。预定教室后如因特殊情况取消使用时,应及时通知教室调度人员取消预定,无故不使用者,教务部将如实记录并定期通报。
教务部教室调度员:孙璐,办公地点H614,电话86187986;物业教室管理间T5-202,电话86720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