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夏季和秋季学期教材选用审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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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研究院、中心):
为规范教材选用审核程序,严把教学选用质量关,切实发挥教材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中的作用,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教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为做好2024年夏季和秋季学期课程教材选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
教材选用要遵循凡选必审、质量第一、适宜教学、公平公正的原则。选用的教材必须体现党和国家意志,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学生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二、教材选用要求
1. 教材选用应符合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能够满足人才培养需求。
2. 各类课程应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
3. 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必须统一使用由中宣部、教育部指定的教材;涉及“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相关课程,应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附件1)。
4. 如需选用境外原版教材(含影印版),需按规定严格审核流程,学院要组织专家对教材的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应性进行全面审查。
三、教材选用程序
1. 请各学院教学秘书登陆本研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任务管理—教材管理—教材查询)查看下载2024年夏季和秋季学期本学院本、研教材清单发送至开课老师确认,如有漏填教材的情况请在表中填写完整并在备注栏标注“新增”。
2. 教师确认教材情况无误后,学院对所报教材开展审查工作,具体审查工作形式及审查内容等按照《管理办法》(附件2)要求执行,学院需组织专家通读备选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专家须占一定比例),召开审核会议,提出审读意见,并做好过程及结果材料存档工作。各学院党委按有关要求对教材选用进行审查。学院审查判定所选教材不适合的,应及时更换符合要求的教材。
3. 各学院教材选用审查工作结束后需将选用结果公示,公示期为三日,可在学院网站或公告栏进行公示,并将公示链接或照片发至教务处备案。
4. 公示无异议后,请于6月25日前将教材清单电子版及纸质版(需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提交至教务处备案。
工作联系人:孙璐 86187986,办公地点:H614
附件1: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最新目录
附件2:哈尔滨工业大学教材管理办法
教务处
2024年6月12日
(发布人:孙璐,审核人:朱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