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教学任务意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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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通〔2019〕208号
各学院:
为合理安排教学任务,请各学院于2019年11月6日-11月22日期间,登录“本研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完成以下工作:
1、完成“开课确认”相关工作;
2、完成“指定授课教师”;
3、通知教师填写“教学任务意见书”;
4、审核“教学任务意见书”。
如有未尽事宜,请随时与教务部联系,联系人:谢韬 (26035019)。
附件: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校历
教务部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