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用书及教师用书的有关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7 发布者: 浏览量:

各学院:

为做好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的准备和保障工作,现将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学生用书及教师用书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生用书

每学期教务部组织开课学院填写下学期开设课程的《学生教材订购表》(附件1,附件2)。表中学生用书分为教材和教参两类,“是否需学生订购”列填“是”的,认同为课程教材,教材商按选课人数或课程容量备书;“是否需学生订购”列填“否”的,认同为课程参考书,教材商按学生订购数量备书。每学期末教务部通过教材订购系统将《学生教材订购表》中的书目公布给学生,以便学生提前了解和订购。

二、教师用书

教务部于每年的4月、10月集中对教师备课用教材及教学参考书进行报销,请各位老师保存好购书发票或相关凭证。报销的具体范围和要求如下:

1)   教师为开新课而购买的教材及教学参考书,报销的书目需与课程内容有关,购书日期不能晚于课程结束日期,报销额度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上限1000元人民币。

2)   已开课程如教材版本更新或更换教材,可凭购书凭证报销一本教材费(不含教学参考书);教材如无更新,间隔3年以上可凭购书凭证再次报销一本教材费(不含教学参考书)。

3)   境外教师用书需按学校要求申报后报销。

三、境外学生用书和教师用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境外学生用书和教师用书(含外文原版、影印版、翻译版)需进行申报,对于学生用书,请各学院组织教师填写《学生教材订购表》时,在“是否境外教材”列进行标识;对于教师用书,请各学院每学期组织开新课教师填写一次《境外教师用书清单》(附件3,附件4)。如未进行申报,境外教师用书将无法进行报销。

请各学院于12月21日下班前将主管教学副院长(院长助理)签字的2019春季学期《学生教材订购表》及2019春季学期《境外教师用书清单》发至教务部,联系人程荫,86131813,如有疑问请随时联系。

 

附件1:《学生教材订购表(本科)》

附件2:《学生教材订购表(研究生)》

附件3:《境外教师用书清单(本科)》

附件4:《境外教师用书清单(研究生)》

 

教务部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