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教学任务意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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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通〔2018〕46号
各开课学院:
根据目前提交的2018/2019学年本科教学执行计划,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开课任务已初步确定。请各学院统筹协调,根据学生人数及教学需要拟定分班方案,合理布置教学任务,并据“开课任务通知书”安排相关任课教师准备“教学任务意见书”,于11月14日前将签字版提交至教务部(H614)。
在填写“教学任务意见书”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 请任课教师根据“开课任务通知书”上的教学环节与学时数,合理安排教学进程;暂未完成试讲的任课教师也请先行填写提交,待试讲结束后视情况予以调整;
2. 若有课内实验或为单独设课的实验课,请与实验与创新实践教育中心相关实验技术人员沟通后合理安排班额、周次与学时;若在机房授课,请提供课程需要的软件设备信息(软件名称、版本号、中文版或英文版、安装要求等),必要时请提供安装包;
3. 因文理通识课的补退选安排在春季学期开学第一周周末,学生会根据试听情况对选课予以调整,故建议文理通识课于第一周开课,特殊情况请任课教师及时与教务部沟通协调。(文理通识课可延至11月30日反馈教学任务意见书)
如有未尽事宜,请随时与教务部联系。
联系人:李晓琳 电话:86140344
教务部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