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深圳校区2024年度第二次与高水平专家共建课程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2 发布者: 浏览量:

教务部通﹝2024117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校区本科生与研究生课程体系的完善及课程教学质量的提升,现开展2024年度第二次 “与高水平专家共建课程”立项工作,具体事通知如下:

一、课程类型

1.面向特定本科专业开设的专业必修课程或选修课程。

2.面向全校开设的文理通识课程或跨专业发展课程

3.面向特定学科开设的研究生核心课程或选修课程。

二、课程设置要求

1.申报的学科(专业)课程原则上应为培养方案中课程,新开文理通识课或跨专业发展课程按照理论讲授16学时或实验24学时对应1学分的原则,可开设1、1.5、2学分的课程。

2.学院应聘请在国内外知名大学长期工作、学术造诣高、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所授课程教学效果好的高水平学者共建学者所在学校排名世界前100名或学科排名世界前50名的课程优先资助知名企业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水平资深专家作为共建合作者。

3.学院应对课程的内容、形式,外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学术水平及作风、教学能力等进行严格把关。

4.每门课程应由校教师副教授或硕士生导师及以上作为课程共建负责人,负责课程建设与运行等工作

5.本次申请共建课应2025年春季-2025年秋季开设课程。各学院要依据培养目标做好顶层设计,确保课程的前沿性、前瞻性、应用性。同时,应统筹考虑课程的承载量,保证课程安排充实饱满。

6.校共建课教师需随堂以便学习先进的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内容等。同时负责监督高水平专家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是否言论得当。

7.优先支持粤港澳新工科人才培养及新型劳动教育相关的课程立项申报。

三、课程管理

1.评审通过的课程将获得相应的资助,校主要支持高水平专家的差旅费、讲课费、住宿费、调研资料费等。具体标准和经费管理办法参见“与高水平专家共建课程经费支持标准”(附件1)。

2.经评审获立项的课程,若高水平专家不能按时来校授课,校内课程负责人应及时报教务部教研处备案,并妥善安排好课程的后续开课事宜。校将取消该课程项目部分或全部资助经费。

3.所有受资助课程将纳入校课程教学检查重点,评估方式包括教学督导组专家随堂听课,发放调查问卷调研教学效果等。

4.学院要积极了解、跟踪、督促受资助课程建设进展,并支持校的课程检查评估。通过本项目,各学院要以与高水平专家共建课程为契机,有计划组织本学院中、青年教师全程参与听课、学习,加快本学院中、青年教师的培养。特别鼓励校内共建教师与高水平专家联合出版“纸质+数字化资源”的新型教材。同时积极利用校外优质教育资源组织相关的学术交流活动,扩大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领域。

5.获立项共建课程,共建专家授课后,校区共建课负责人或课程团队需在一年内至少开课一轮方可进行结题验收

6.验收通过的共建课程,原则上应由校区课程团队至少连续开课三年以上。

7.验收通过的文理通识类共建课,如同时满足文理通识核心课的遴选标准,可申请认定为文理通识核心课

四、立项程序

1.教师申报

申请立项教师填写《与高水平专家共建课程申请书》、《申请汇总表》和课程教学文件(见附件2-4)电子版各1份提交至所在单位。

2.所在单位推荐

所在单位对共建课程的内容、形式,高水平专家的学术水平、教学能力等进行审核;单位党支部对共建课程的思想性,对高水平专家及本校共建教师即课程负责人的政治思想素质、师德师风、意识形态倾向、学术诚信等方面填写鉴定意见。同时,排查课程使用的教材、参考书无问题。单位通过后汇总项目申报情况并进行排序,将《与高水平专家共建课程申请书》、《推荐汇总表》、课程教学大纲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报送至教务部教研处

3.专家评审

研处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时间另行通知),并对通过的项目进行公示。

、材料提交时间及联系人

请各单位于2024710日(星期17:00前将上述所涉及材料电子版报送至panhaiyan@hit.edu.cn,或通过有度发送。纸质版请提交至H608。

工作联系人:潘海燕,电话:26035079


附件:

1. 与高水平专家共建课程经费支持标准

2. 2024年度与高水平专家共建课程申请书

3. 2024年度与高水平专家共建课程申请汇总表

4. 课程教学文件


教务部教研处

202472

(发布人:潘海燕,审核人:邹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