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通﹝2024﹞112号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深圳校区通识教育水平,不断提高学生文化品位、审美情趣、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校区启动2024年度文理通识核心课程建设立项遴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2024年度拟建设25-30门文理通识核心课。
二、申报类别
本次申报分为改造课和新建课2类,授课团队可在原课程上进行升级改造,或者多门课程重新整合,或者申请开设一门新课。
三、课程模块
文理通识课划分为六个模块,请申报教师根据说明确定课程所属模块。
(一)中国文史经典:包括诸子经典、经学传统、史学名著、古典诗文、传统白话文学、现当代文学、写作等单元,立足于帮助学生深刻体认中国文化与智慧,具备中华文化传承的使命感。
(二)世界文明与对话:包括外国文学、欧美文明、亚洲文明、海洋文明等单元,立足于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提升文明对话的意识和能力。
(三)哲学与道德思考:包括哲学入门、道德思考、心理健康等单元,立足于帮助学生建立对人类、自身的正确认识,强化批判性思维,掌握科学方法论。
(四)社会与当代中国:包括社会、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生态等单元,立足于引导学生运用科学的方法去理解和分析社会问题,把握未来社会的发展走向。
(五)科学探索与创新:包括数学、计算机、物理、生物、化学等单元,立足于培养学生的科学素养、科学精神与求真意识,提升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六)艺术鉴赏与创作:包括音乐、美术与书法、舞蹈、戏剧、影视、摄影、建筑、演讲等单元,立足于培养学生人文素养,提升艺术创造及多元化审美的能力,塑造学生健全人格。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教师应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师德师风良好,热爱本科教学,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熟悉教育教学规律,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切实承担课程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保障课程质量,每位教师开设通识核心课程门数原则上不超过2门。
(二)课程团队成员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素质优良,能够持续、稳定开课,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组成课程团队联合申报。
(三)鼓励高水平教师结合科研工作,凝练科研成果和科研方法申报新课;鼓励教学效果好、开课频次高的原全校任选课程积极申报。
(四)鼓励教师积极申报哲学、职业道德、心理健康、“四史”、社会、政治、经济、法律、文化和生态文明等方面课程,充分发挥课程育人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五)课程名称、学时、内容、教学方法与考试方法等由课程团队确定,课程内容应与通识课程体系某一模块的建设主题一致,重启发思考、传授方法,贯彻“少而精”的教学原则,每门课原则上设2-3学分。
(六)申报课程应积极探索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教学方法,注重经典阅读、课程写作训练、实践等环节,鼓励采用开放式、重能力、求创新的累加式考试方法,不拘泥于闭卷形式。
五、课程评定及验收流程
(一)课程立项:对于申报课程,校区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获批立项课程需在一个学年内开课,教师自行决定开课学期(秋、春、夏),每学年至少开课一次,连续两学年不开课将予以取消,同时,课程纳入校区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接受专家和学生评教。
(二)中期检查:课程建设1年后,校区进行中期检查,专家将依据课程设计、教师素养、教学方法、教学过程、学生收获等维度打分,并结合学生评教,对课程及教学运行情况予以评定,对不合格课程提出整改意见,中期检查通过课程列入文理通识核心课程候选名单,可供学生作为核心课学分课进行修读。
(三)结题验收:建设期满2年且满足“课程团队所有开课教师每年开课1次及以上、学生评教结果A-及以上,且近2年未出现教学事故”条件,校区将组织专家对其进行文理通识核心课程验收。验收合格的通识核心课,自公布始继续提供教学服务不少于3年,服务期满后参加综合评价,确定其是否仍满足通识核心课程标准。
(四)根据校区人才培养目标,通识教育核心课程遴选标准,参见附件1。
六、建设经费
建设期一般为2年,资助经费2-5万元。经费使用范围包括:课程建设所需的资料费、材料费、组织或参加与课程建设有关的学术活动费、调研活动差旅费、教改论文版面费、教材出版等。课程开出后,校区将根据课程教学效果、开课频次、选课人数等情况决定后续经费资助。
七、材料提交流程及时间
(一)教师申报
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填写《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立项申报书》(附件2)、《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3)及教学文件(格式见附件4),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提交至所在单位。
(二)所在单位推荐
所在单位审核后汇总申报情况,于2024年6月5日17:00前将教师提交的《申报书》及全部附件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签字盖章)、《申报推荐汇总表》(请按推荐优先顺序进行排序,提交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1份)报送至教务部教研处。
(三)专家评审
教研处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答辩时间另行通知),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工作联系人:潘海燕,26035079,办公地点:H608。
附件:
1.通识教育核心课程遴选标准(试行)
2.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
3.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4.教学文件模板
教务部教研处
2024年5月22日
(发布人:潘海燕 审核人:邹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