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文理通识核心课程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26 发布者: 浏览量:

教务部通﹝2025295

各学部、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文理通识核心课程建设的过程管理,确保课程建设质量,校区现开展文理通识核心课程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工作,具体事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工作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3年立项的文理通识核心课程建设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要求

参加验收的项目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根据建设实际情况填写结题验收,并提供成果实证材料,实证材料应按照验收书中佐证材料清单先后顺序对应编辑并做好目录,便于专家评审时查阅。

(三)结题验收程序

1.教师提交结题验收材料

各项目负责人对照立项申报书,填写并提交《结题验收书》(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结题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

2.所在单位审核

所在单位审核后汇总项目结题验收材料,将教师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及附件2签字盖章纸质版提交至教研处。

3.专家评审

教研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

二、中期检查工作

(一)中期检查范围

2024年立项的文理通识核心课程建设项目名单见附件4

(二)中期检查程序

1.教师提交中期检查材料

各项目负责人对照立项申书,填写并提交《中期进展报告》(附件5)电子版及纸质版。

2.所在单位审核

所在单位审核后汇总中期检查资料,将附件5电子版和签字纸质版提交至教研处。

3.教研处审查备案

教研处将进行形式审查并备案,对执行进度缓慢的项目进行督促

三、材料提交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512817:00前将上述所有材料电子版通过有度发送。纸质版材料请提交H-608

四、相关说明

对于列入结题验收范围的项目,如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参加本次验收,项目负责人须提交书面延期申请附件6,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教研处审批。无正当理由且未获批准而不参加结题验收者,将视为验收不通过,校将按有关规定终止项目,并收回剩余经费。


工作联系人:潘海燕,电话:26035079点:H-608


附件:

1.文理通识核心课程结题验收

2.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

3.课程建设项目结题汇总表

4.文理通识核心课程中期检查名单

5.课程建设项目中期进展报告

6.教育教学研究类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教务部教研处  

20251126

(发布人:潘海燕 审核人:邹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