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级本科生大一年度项目计划结题验收及优秀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0
发布者:林泳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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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通〔2024〕288号
各学院、相关单位:
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大一年度项目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开展2023级本科生大一年度项目计划结题验收及优秀项目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可以参加结题验收。结题验收不可申请延期,未参与本次结题验收的项目视作未通过验收。结题验收以撰写结题报告和答辩的形式进行。
二、评奖要求
(一)大一年度项目评优
优秀大一年度项目(简称“优秀项目”)由学院评选,经教务部审核通过后确认最终获奖名单。评选与结题验收一并进行,验收合格的项目方可参与优秀项目评选。
优秀项目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优秀项目奖三个等级。原则上,评选出的优秀项目数量为本学院(专业)2023级结题合格项目数的30%。一等奖、二等奖、优秀项目奖数量分别约为优秀项目总数的20%、30%、50%。
(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优秀项目培育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是学校开展项目学习计划、推动科教融合,鼓励本科生尽早进实验室、早进课题组的重要方式之一,面向校区大二及以上年级本科生开展。请各学院根据大一年度项目实施情况、项目潜力以及学生团队意愿,着优推荐可继续开展的大创项目。推荐项目在申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时,可优先立项。
三、结题流程
(一)各项目负责人登录本研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简称“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将最终结题报告(模板可从系统中下载)上传至系统,提交指导教师审核。
(二)各学院组织结题验收工作,完成后由各学院教学秘书老师登录系统,填报项目结题验收与优秀项目评选结果。
(三)请各学院于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结题验收及优秀大一年度项目评选工作和系统中相关审批流程,并提交优秀大一年度项目推荐表(附件2)电子版和拟推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表(附件3)电子版至教务部。
四、其他
项目结题后应尽快完成费用报销,所有2023级本科生大一年度项目组应于2024年12月23日前,将报销单据按要求准备、粘贴好并提交至教务部(报销指南见附件3)。
工作联系人:林泳辰 办公地点:K332
联系电话: 26038526
附件:
1.优秀大一年度项目限额表
2.优秀大一年度项目推荐表
3.拟推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表
4.本科生大一年度项目报销指南
5.创新创业模块操作手册
教务部
2024年11月21日
(发布人:林泳辰,审核人:邹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