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秋季学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2 发布者: 浏览量:

教务部通2022225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等文件要求,为推进本科生项目学习计划,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参照《哈尔滨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附件1),现将2022年秋季学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1.中期检查要求:已经通过立项且工作量饱满、达到中期研究目标的项目可提交《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并参加中期检查。

2.中期检查是大创计划过程管理的必要环节,不参加中期检查的学生团队视作放弃项目。中期检查未通过的,由学院视情况再次组织中期检查并报教务部备案。

3.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需更换项目题目、更换项目人员、申请项目延期、申请项目中止等异动情况,应在中期检查时提出,中期检查结束后不允许再进行变更。

4.项目执行期内不允许无故终止项目研究,由于无法克服原因决定中止项目研究,项目终止后,项目组成员在项目终止后下一批项目立项时,不予以支持。

二、结题验收

1.结题验收要求:研究工作取得预期成果且已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可提交《项目验收书》(附件3)并参加结题验收。

2.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按计划结题而延期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提出延期申请,原则上每个项目只能申请一次延期,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三、时间安排

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均应以答辩形式进行。请各学院于202317日前通过本研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完成本次秋季学期大创计划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及项目异动申请等各项工作。

原则上所有在研项目,达到阶段检查或验收标准的,均需参加本次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

联系人:范鑫,电话:86169623


附件:

1.哈尔滨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

2.中期检查报告

3.项目验收书

4.系统操作手册


教务部

2022112

(发布人:范鑫、审核人:邹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