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关于2016级大一年度项目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7 发布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量:

各学院:

      为加强学生综合研究素质与创新能力的训练,现启动2016级本科生大一年度项目计划立项工作,请各学院依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大一年度项目计划管理规范》(附件1)的要求,认真组织立项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大一年度项目计划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验、重在过程”的原则,按照“自由申报、公平评审、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程序,重点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的项目。

      二、立项要求

      1. 凡我校2016级本科学生均可申报大一年度项目计划。每人限参加一个项目,不得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2. 申请者以项目团队的形式申请项目。团队实行负责人制,人数一般为3至4人。    学校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联合申报。

      3. 项目申请人必须选择一名相关学科的教师作为指导教师。

      4. 项目执行时限不超过1年,每学年秋季学期启动,春季学期中期检查,夏季学期结题、评奖。

      三、选题要求

      项目研究课题可以由学生自己提出,也可由学生和指导教师共同拟定,或由指导教师提出、学生选择。通常研究课题主要源自于:

      1. 学生自主寻找的课题,并有实际应用背景。

      2. 教师科研项目,可由学生独立开展研究的部分。

      3. 院系规划的研究课题。

      4. 其它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题目。

      、立项日程安排

      1. 2017年1月14日前,向学生积极宣传,组织立项动员。

      2. 2017年3月10日前,各学生项目负责人准备立项报告(附件2)电子版一份、     纸质版一式两份,统一交至各个学院。

      3. 2017年3月20日前,组织完成立项评审工作。

      4. 2017年3月25日前,各学院提交“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大一年度项目立项报告”(附件2)、“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2016级大一年度项目计划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至教务处。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大一年度项目计划管理规范》,做好宣传、申报、评审组织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我校2016级本科生大一年度项目计划立项评审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86169623

 

 

教 务 处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