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级本科生大一年度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8 发布者: 浏览量:

各学院:

为加强校区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学生创新意识与能力,校区面向2016级、2017级本科生开展了大一年度项目计划。大一年度项目在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持续强化项目学习对于学生综合素质与创新意识的训练,现启动2018级本科生大一年度项目计划立项工作,请各学院依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大一年度项目计划管理办法》(附件1)的要求,认真组织立项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大一年度项目计划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验、重在过程”的原则,按照“自由申报、公平评审、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程序,重点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的项目。

二、立项要求

1. 凡校区2018级本科学生均可申报大一年度项目计划。每人限参加一个项目,不得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2. 申请者以项目团队的形式申请项目。团队实行负责人制,人数一般为3至4人。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联合申报。

3. 项目申请人必须选择一名相关学科的教师(暂未招生学科与实验与创新实践教育中心教师均可)作为指导教师。

4. 项目执行时限不超过1年。

三、选题要求

项目研究课题可以由学生自己提出,也可由学生和指导教师共同拟定,或由指导教师提出、学生选择。通常研究课题主要源自于:

1. 学生自主寻找的课题,并有实际应用背景。

2. 教师科研项目,可由学生独立开展研究的部分。

3. 院系规划的研究课题。

4. 其它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题目。

四、立项流程

1. 各学生项目负责人准备立项报告(附件2)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式三份,统一交至各学院;

2. 各学院组织完成立项评审工作;

3.  2018年12月29日前,各学院提交“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大一年度项目立项报告”(附件2)、“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2018级大一年度项目计划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至教务部。

请各学院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大一年度项目计划管理办法》要求,做好宣传、申报、评审组织工作,确保校区2018级本科生大一年度项目立项评审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范鑫  联系电话:86169623

附件:

1: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大一年度项目计划管理办法

2: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大一年度项目立项报告

3: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2018级大一年度项目计划申报项目汇总表



                                                                                                            教务部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