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2 发布者: 浏览量: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规定,现启动2020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创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由项目所在学院自行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原则上2018年(含)之后立项的国创项目,建设期满且达到结题标准的均需参与本次结题验收,历年国创计划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要求

1. 研究工作取得预期成果、且已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可提交项目验收书(附件2)并参加结题验收。

2. 结题验收应突出过程导向,关注学生双创体验,注重项目实施期间指导教师作用的发挥,在此基础上,统筹兼顾项目成果。

3. 疫情期间,各学院可灵活组织答辩工作,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按计划结题而延期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提交《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4),并附《项目进展报告》,详细阐明延期的缘由,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学院审核汇总后报教务部备案。原则上每个项目只能申请一次延期,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三、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于628日17:00前提交电子版2020年结题“国创计划”项目验收书(附件2)、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3),并将纸质版结题验收汇总表(由学院负责人签字)报送至教务部。

此外,建议各学院加强对校级大创项目的管理,做好校级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

如有问题请联系教务部,联系人:孙巍 电话:0755-21539293。


教务部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