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检、结题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30 发布者: 浏览量: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等文件要求,为推进本科生项目学习计划,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参照《哈尔滨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附件1),现将2020年春季学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1.中期检查要求:已经通过立项且工作量饱满、达到中期研究目标的项目可提交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并参加中期检查。

2.中期检查是“大创计划”过程管理的必要环节,不参加中期检查的学生团队视作放弃项目。中期检查未通过的,由学院视情况再次组织中期检查。

3.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变动项目参与人员、更换项目题目及内容,项目负责人应在中期检查时将相应变更的书面申请(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与“中期检查报告”一并提交到学院审核,中期检查答辩通过后由所在学院汇总报教务部备案。中期检查结束后不允许再进行变更。

4.项目执行期内不允许无故终止项目研究,由于无法克服原因决定终止项目研究,应由项目负责人在中期检查前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经学院批准后报教务部备案。项目终止后,项目组成员在项目终止的下一学年不允许重新立项。

二、结题验收

1.结题验收要求:研究工作取得预期成果、且已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可提交项目验收书(附件3)并参加结题验收。

2.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按计划结题而延期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提交《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并附《项目进展报告》,详细阐明延期的缘由,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学院审核汇总后报教务部备案。原则上每个项目只能申请一次延期,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三、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于730日前提交中期检查报告项目验收书;电子版和纸质版(学院领导签字)“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汇总表”(附件4)至教务部。

联系人:孙巍 电话:21539293


 教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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