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通〔2023〕251号
各相关单位及教师:
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创新研修课、创新实验课、竞赛指导课、创业指导课、创新创业通选课)须在立项后一年内完成建设并开课,且原则上每学年至少开课1次、至少连续开设3年。现就2024年春季学期开课事宜通知如下,请有计划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的教师提前做好准备。
一、新开课申请
已通过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立项、尚未开过课的课程,若计划在2024年春季学期首次开课,须通过新开课申请,流程如下:
(一)新开课审核
1.提交课程材料
课程负责人提交完整的课程简介、教学大纲、2024年春季学期教学日历、新开课审批表(见附件2-5)至所在单位。
2.单位汇总
各单位汇总上述材料,经审核签字(可使用电子签名)后,于2023年11月17日前将材料电子版提交至教务部。
3.专家评审
教务部将组织专家对新开课课程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开课。
(二)教学准入
新开课课程通过新开课审核后,授课教师还须按照教学准入相关规定,完成新开课准入申请。
二、学期开课确认
(一)开课范围
1.原则上必须开课的课程:上次开课时间在2023年秋季学期之前,且累计开课未满3次;立项满一年且尚未开过课。
2.其他按计划开课的课程。
(二)开课准备
1.材料提交
已开过课的课程需提交2024年春季学期教学日历,若课程简介、教学大纲需要更新请一并提交(见附件2-4);首次开课课程已在新开课审核环节提交材料,若经审核后无更新则无需再次提交。
2.单位汇总
请课程负责人将上述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单位汇总后于2023年12月6日前将材料电子版提交至教务部。
(三)开课程序
1.教师确认开课
请课程负责人在2023年12月6日前,登录本研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http://jw.hitsz.edu.cn,以下简称“系统”),根据操作指南(附件6),在系统中填报开课信息。部分关键信息说明如下:
(1)“见面时间”:为面试筛选学生的时间,除创新创业通选课不需要手动确认选课学生外,其他课程开课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需要面试筛选学生,如需要请将时间设置在2024年3月17日之前,后续可根据校历安排作适当变更;
(2)“见面地点”:为面试筛选学生的具体地点,若为线上面试则须填写具体的参与方式;
(3)“联系方式”:为授课教师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号码、邮箱或课程交流群号等;
(4)“容量”:为允许选课进入面试环节的学生人数,非最终上课学生数,课程负责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自行修改;
(5)“选课要求”:注明专业、年级和先修课程等要求;
(6)“上课时间”及“上课地点: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不要求排课,开课教师自行确定并填写每次课的上课时间和地点、报教务部备案,备案链接:https://docs.qq.com/form/page/DU2pieXBmUGNBUEpO(此链接长期有效,如果在开课确认时尚无法确定具体的上课时间和地点,可以在确认后再备案);如需要排课,请与教务部代佳宁老师联系。
2.所在单位确认开课
课程所在单位请于2023年12月8日前,在系统中确认本单位开课申请。
3.面试和选课名单确认
课程负责人根据需要组织面试,并在系统中查看选课学生名单(访问路径:业务办理-教师选课审核),同意选课的学生点击“通过”确认,不同意选课的学生点击“驳回”确认。选课名单确认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请各位老师务必及时确认选课名单(除了创新创业通选课外,未进行面试也需要手动确认选课名单),切勿留置在待生效状态。
4.课程交流群
课程负责人可建立课程交流群并在系统中上传群二维码(上传路径:业务查询-学期任务查询-课程交流群设置),方便教师与学生及时联络沟通。若不建立课程交流群,请课程负责人及时与学生说明课程沟通交流方式。
5.课程安排变动
如上课时间、地点等安排发生变化,已排课课程按要求在系统办理调课手续,未排课课程可访问备案链接修改备案内容后重新提交。
三、其他说明
1.学生修读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并通过考核,可获得相应创新学分;
2.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不设补考,课程负责人留存学生考核依据的相关材料,如作业、报告、作品等。
工作联系人:李诗源 办公地点:H608
电话:86169623(7623)
附件:
1.创新创业教育课程2024春应开课名单
2.课程简介模板
3.教学大纲模板
4.教学日历模板
5.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新开课审批表(试行)
6.负责人开课确认系统操作指南
教务部
2023年11月13日
(发布人:李诗源 审核人:邹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