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2年夏季学期本科生实习及课程设计教学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6 发布者: 浏览量:


教务部通﹝2022104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及校区教学任务安排现将2022年夏季学期本科生实习及课程设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

(一)疫情期间的学生校外实习必须严格遵照《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本科生实习教学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加强疫情防控阶段学生校外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执行。

(二)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在保证实习目标及质量、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及时调整明确实习教学开展时间及形式,确定实习教学方案。

(三)各学院应根据实习内容,按照就地就近、相对稳定、节省经费的原则,选择满足实习教学要求、专业对口、设施完备、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符合安全生产等要求的单位进行实习,学院在确定实习单位前须进行实地考察评估,确定满足实习条件后,应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基地合作建设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管理责任。未按规定签订合作协议的,原则上不得安排学生实习。实习基地建设流程:由各学院填写申报表(附件1及校名使用申请表(附件2,审核通过后方可签订实习基地协议(模板见附件3)。

(四)为确保学生在校外实习的安全,各学院应根据实习性质和实习学生人数选派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领导能力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并组织做好宣传动员和安全教育工作,为离校实习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医疗保险,组织学生签订《本科生实习承诺书》框架模板附件4,各学院根据专业实际情况对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

(五)请各学院登陆本研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实习管理(本)模块,于68日前完成夏季学期全部实习计划的网上填报及审核工作。

二、课程设计

为加强课程设计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课程设计教学质量,请各学院做好课程设计梳理工作,完成2022季学期本科生课程设计教学计划(附件5)填报及审核工作,并于68日前交至教务部备案。

工作联系人:孙巍0755-21539293(短号6293),sunwei2019@hit.edu.cn,办公地点:H614


附件:1.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建设校外实习基地申报

2.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名使用申请表

3.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合作建设校外实习基地协议书(模板

4. 本科生实习承诺书

5. 2022年夏季学期本科生课程设计教学计划


教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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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人:邹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