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深圳校区立德树人先进导师及推荐学校立德树人先进导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7 发布者: 浏览量:

教务部通﹝2022﹞82号

各学院、研究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立德树人职责的规定》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表彰奖励在研究生教育工作中涌现出的立德树人先进导师,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的示范作用,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研究生导师队伍,促进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决定开展立德树人先进导师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深圳校区立德树人先进导师:全体在岗硕士研究生导师和博士研究生导师(已经获得校区该称号的导师不在推荐范围内)。

学校立德树人先进导师:在已获得深圳校区立德树人先进导师称号的教师中推选一名报送学校。

二、评选条件

1. 政治素质过硬。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坚持“四个服务”,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将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统一,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2. 师德师风高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恪守学术道德,正确行使导师权力;有仁爱之心,以德育人,以文化人,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帮助学生解决思想、学业、就业等方面实际困难,得到学生尊敬爱戴,有指导学生的感人事迹。

3. 业务素质精湛。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执着的学术追求,关注社会需求,推动知识文化传承发展;不断提升指导能力,着力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指导之间的平衡,助力研究生成长成才。

三、评选程序

1. 各党委(总支)推荐候选人。5月7日-5月12日,各党委(总支)组织基层单位提名人选或由5名以上研究生联名推荐人选,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在学院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12日(星期四)17:00前,将纸质版、电子版申报材料交至教务部。提交材料:《立德树人先进导师推荐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和个人生活照1张(竖版、像素不小于1024*768、可作喷绘宣传使用)。

2. 校区评审。5月16日-5月17日,校区组织专家组对学院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评审,评选深圳校区立德树人先进导师,并将校区推荐人选报送学校。

3. 学校评审。5月18日-5月21日,学校组织工作小组评选学校立德树人先进导师。

4. 表彰奖励。拟在哈尔滨工业大学第六届教学节期间为哈尔滨工业大学立德树人先进导师获得者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5. 宣传推广。对获评的学校及校区立德树人先进导师进行宣传报导,推广其先进的育人模式、指导方式、实践育人方法。

联系人:陈惟鑫    电话:26032560 


附件1:立德树人先进导师推荐表

附件2:立德树人先进导师推荐汇总表

附件3:各学院可推荐候选人数量一览表


教务部

2022年5月7日

审核人:邹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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